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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

项目发布机构:广东省文化厅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8日 浏览:962 次

项目简介

    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及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详情

  一、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时间:当年度3月,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财政厅向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开展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债券贴息、保险费补助。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受理、审核厅属文化企业及纳入文化部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动漫重点项目库的相关企业的项目申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商务厅各自负责受理、审核相关领域企业的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受理、审核所辖地区企业的项目申报,然后集中由省财政厅报送财政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财政部网站司局频道(http://wzb.mof.gov.cn)“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其中,申报出口奖励的单位登陆商务部网站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

  终审部门:财政部。

  作用: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运作。

  二、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时间:依据省委宣传部通知开展相关工作,每年时间不定(一般都在下半年),期限要求基本在2周左右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向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印发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及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申报类型:专项补助、贴息、奖励。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等省直单位分别负责受理、审核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省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审核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然后按名额要求集中报送省委宣传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并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在通过受理部门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路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申报指南、申报表格等详细内容可在此专题网页下载。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运作。

  三、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全年均可申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征集项目的通知一般为每年3月初下发,每年4月之前申报的项目可列为当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备选项目。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产业司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文化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推荐(除深圳市以外)企业网上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本辖区企业网上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文化部。

  网络申报路径: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http://www.ccipp.org)

  作用:文化部将从入库项目中择优编印年度中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并在当年度深圳文博会上发布和推介,促进文化产业项目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文化部该平台与诸多金融机构连接,可为入库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更多机会,对项目的宣传推广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四、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初至4月初。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产业司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文化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对申报项目加具受理意见后报省文化厅,由省文化厅审核后按名额要求择优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络申报路径:文化部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入口(http://tese.ccipp.org)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将纳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文化产业司将在项目对接推荐、投资融资、人才培养、技术支持、专家咨询等方面,对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同时鼓励列为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企业同时申报当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在资金申报时给予重点考虑。

  五、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申报

  申报时间:逢双年度上半年,具体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须满足《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须满足《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受理程序:各地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和推荐对本辖申报单位申请及材料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审核后按名额要求择优上报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为优秀企业和园区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享受文化部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在人才培训、文化会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推介等方面的支持。

  六、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之动漫奖申报

  申报时间:三年评选一次(一般在上半年),具体依照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联合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等部门联合转发相关部委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动员本辖区企业或个人按对口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各自受理省内(除深圳市外)对应类型的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按名额要求汇总省文化厅上报文化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按对应类型的申报项目商相关部门审核本辖区申报项目择优上报文化部,同时抄报省文化厅。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及相关部委。

  作用:获奖动漫企业和个人在获得奖金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可就该奖项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奖励项目。

  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

  申报时间:不定期,具体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省文化厅在收到文化部文件后即转发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深圳市除外)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报送的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受理本市的申报项目;审核后分别按名额要求择优上报文化部,深圳市同时抄报省文化厅。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络申报路径: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http://hexin.ccipp.org)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进入扶持计划动漫项目在获得奖金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化产业司将在传媒和渠道推介、新媒体合作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八、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不定期,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的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地区企业申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动漫创意、动漫品牌。

  受理程序:省文化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深圳除外)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申报项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审核本市企业的申报项目,然后分别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有,详见当年度通知要求。

  终审部门:文化部。

  作用:获选动漫创意和品牌项目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支持,文化部将在产业化推广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九、动漫企业认定申报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依照文化部通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通知至各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省动漫协会,并抄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申报要求:依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当年度文化部通知要求。

  受理程序: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由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组成,省文化厅负责接收申报材料)负责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然后统一报送文化部。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作用: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十、具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征集

  征集时间:每年11-12月。

  通知形式:省文化厅发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受理程序:由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文化企业需求,征集汇总报送省文化厅,由省文化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接。

  申报方式: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正式件报送及邮件发送并行。

  名额限制:无。

  作用: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征集汇总具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项目通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省内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对接。

  十一、国家艺术基金申报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度通知,期限要求基本在2个月内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文化厅转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通知至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及个人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也会通过官方网站将正式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布。

  申报要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下一年度项目资助申报指南,详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申报类型: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

  受理程序:申请人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和U盘一并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网上对本省内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审核意见。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申请人依照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cnaf.cn)的“网上申报”中“项目申报”子项的指引下载安装客户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作用:通过国家艺术基金对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资助和扶持。

  十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

  申报时间:每两年一评,通常在第一年的3月,期限要求基本在3月底前完成申报。

  通知形式:由省商务厅向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属各有关单位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申报要求:详见当年度通知。

  申报类型: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受理程序:省属相关申报单位分别向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递交申报表格,由上述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申报单位将申报表格和原始复印件等材料递交省商务厅,再由省商务厅向商务部报送。

  市以下相关申报单位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体旅游局)递交申报表格,由上述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申报单位将申报表格和原始单证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报省商务厅,再由省商务厅向商务部报送。

  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向省商务厅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并行。

  网上申报路径:登陆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http://whmy.mofcom.gov.cn),从系统中下载填报指南,按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名额限制:无。

  终审部门:商务部。

  作用:成功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且具有文化服务出口业绩的企业将有机会获得商务部年度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每年一评,申报材料、程序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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