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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5年农家乐创业项目扶持资金

项目发布机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09日 浏览:1081 次

项目简介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继续实施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对各地农家乐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农民自主创业、扩大就业。

项目详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委):
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继续实施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对各地农家乐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促进农民自主创业、扩大就业。现就扶持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农家乐经营户,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按照自愿申请、评估验收、达标补贴的办法,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农家乐创业扶持资金的农家乐经营户不得重复申报。
二、扶持重点
2015年,全省农家乐创业项目扶持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升级增效”的原则,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扶持以下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秦巴山区、幕阜山区、脱贫奔小康试点县、竹房城镇带及农家乐发展集中成片、管理统一规范的其他县(市、区)。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委)负责所辖县(市、区)的材料申报工作。各地申报材料应包括: 2014年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湖北省农家乐旅游经营户2014年扶持资金落实情况表》(附件1);《湖北省农家乐旅游经营户2015年扶持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有申报材料须两部门加盖公章共同行文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否则不受理本年度扶持资金申请。
(二)各市州人社、旅游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核,据实申报,严禁虚报。凡未按规定落实2014年扶持资金以及在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将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等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对于各地上报的2014年资金落实情况,将在省人社政务网和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各市州人社、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所辖县(市、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元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及所须材料(含电子文档)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联合审核并会同省财政厅拟定分配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扶持资金。
(五)2015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将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检查各地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51828273(传真)
邮    箱:jyc1503@163.com
联系方式: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87124712(传真)
邮    箱:Barry20080613@foxmail.com
 
附件1:湖北省农家乐旅游经营户2014年扶持资金落实情况表
     附件2:湖北省农家乐旅游经营户2015年扶持对象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旅  游  局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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