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拯救汉字 》想到的民族自毁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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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由《拯救汉字 》想到的民族自毁的新问题

作者:中思

学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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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文章对民族自毁的明自毁、硬自毁、暗自毁、软自毁、民族自毁的主体、民族自毁的无意识和有意识等等问题进行分析。

目录:

由《拯救汉字 并非杞人忧天》想到的关于民族自毁的新问题

2016419日凌晨5

 

看了2016417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汪小桩撰写的《拯救汉字 并非杞人忧天》一文,使人想到了很多。而且,这想到了的事,还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情。即便就是自己真的不再想写什么了,但还是不能不把就这篇文章所想得到问题写出来。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讲民族自毁的问题。我国的民族自毁问题,起始于“文化大革命”(而作为民族自毁的问题,则起始于清朝)。作为一场空前浩劫的运动,那就是一场民族的自毁。既然有起始,也就应该有后续。那么这后续的民族自毁是怎么表现的呢?就是国人在具有普遍性的、大众化的自我为中心存在状态、缺失基础道德人文素养的存在状态、牛角利益人存在状态、心智不成熟存在状态、绝对自由存在状态、丧失辨别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的本性和能力的存在状态、对恶俗的承袭发展和创新的存在状态、听“别人说”的思维方式状态下的行为造成的对社会的危害、对他人的危害和相互的危害。我们民族就是在这种状态中一件事一件事地、一步一步地在进行着民族的自毁。这种自毁包括公民个人生命的陨灭、身体的伤害、精神的伤害、财产的损失,包括对公民群体和社会的伤害,包括对国家和民族声誉的损毁。这样的伤害、损失、损毁不仅天天发生着,而且是天天大量的发生着。如果这种状况不被扼制,如果这种状况成为不被逆转的趋势,我们民族早晚会重新被以不同于“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毁灭掉。

 

但是,当我们分析“文化大革命”对我们社会的毁灭,和现在的民族的自毁,我们会发现,这种毁灭和自毁,都是显而易见的,是明眼可见的,是很清晰的由社会和个人的负面和错误行为导致的。

 

而在看了汪小桩撰写的《拯救汉字 并非杞人忧天》一文后,我猛然地醒悟,醒悟才使我发现,“文化大革命”对社会的毁灭,和现在的民族的自毁,原来是一种“明自毁”,而汪小桩的这篇文章,则在告诉我们,社会的毁灭、民族的自毁,除了“明自毁”外,还有一种“暗自毁”。而这种“暗自毁”的行为本身和行为结果,却不像“明自毁”那样是公开可见的,是一见就知的。如果说,防止和避免社会的毁灭和民族的自毁,是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的话,那么从“明自毁”和“暗自毁”两个方面防止和避免社会的毁灭和民族的自毁,更应该是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对于“明自毁”问题,这些年来,我已经说得太多了,也够全面的了。而对于“暗自毁”问题,确实由不少的人在间接地说这个问题。如汪小桩的《拯救汉字 并非杞人忧天》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程度上在间接地说这个问题;还有更早的,如2000年1月吴剑先生撰写《变到深处是文化》也是在间接地讲这个问题。真的,讲(当然是间接地讲、旁敲侧击地讲)这个问题的学者、专家太多了,而且可以说是天天都有人讲。但都没有提出“暗自毁”的概念。因此,人们间接触及的民族自毁的问题,就不能不处在就事论事的状况,就不能不产生说了就完的结果。因此,提出“暗自毁”的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有了这一概念,我们才能把就事论事的问题与民族自毁联系起来,才能把所有的“就事论事”的问题综合起来,作为一个可以导致民族自毁的问题来看待,才能显示那些“就事论事”的事的重要性。

 

那么,在我们的社会中,存不存在民族的“暗自毁”这一问题呢?让我们从汪小桩的《拯救汉字 并非杞人忧天》的文章中,寻找寻找答案。

 

汪小桩在其文章中写到“汉字,作为中华文明的文化符号,承载着中华的精神价值、凝固着中华民族的情结。越是先进的国家,越重视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保护得越好,对自己的民族越有信心。”而“面对强势的文化入侵,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听到的是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很多高等学府毕业生,专业课、外语、计算机水平都很高,有的甚至还会多门外语,但个别人甚至连中国历史上究竟经历过多少个朝代都说不清。

 

我们的孩子从胎教开始听的便是欧美音乐,出生后吃洋奶粉,启蒙教育时英语是必修课,中国少年在唐老鸭、米老鼠、变形金刚的陪伴下成长,快餐、摇滚乐成了青少年离不开的文化符号,赴欧美留学成了优等生的首选,小长假到国外的旅游、购物大军从抽水马桶买到感冒药片……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正遭受着外来文化的全面渗透。

 

     英语已经成为全球通用语言,成为世界沟通的主平台。有了标准,便有了市场。商家叫喊着‘英语改变命运’,雅思、托福报名辅导费赚取了国人不少银两。包括一些中文系学生在内的当代大学生,对汉语表现出的冷漠令人震惊。在这个工具理性极度膨胀的时代,‘学这些有什么用’的问题,被越来越多地拿出来讨论。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遏制的趋势,我从不怀疑外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对英语的畸形崇拜,让汉语成了弱势语言,这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文化生命。”

 

这里的“生命”是什么呢?就是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如果一个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没有了,这个民族的生命还在吗?当然不在了。确实,如果汪小桩所说的那些现象成为了一种民族发展和存在的趋势,甚至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其结果是什么呢?是中国人都成了美籍华人那样的华人,成为新加波人那样的华人,成为了华裔那样的华人,那具有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积淀的中国人还在不在?或者说,由没有了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积淀的人成为了民族的主导者(因为他们通常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是把持了社会话语权的人,是执掌社会权力的人,是有社会影响力的人,是具有社会表率力的人,是居于上层地位的人),那名副其实的中国人还在不在?答案只能是中国人因为都成为了“华人”、“华裔”而不在了。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不在了,或者说,当我们的民族被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主导的时候,不就是民族的自毁吗?!难道这种自毁的可能性不存在吗?难道我们的社会不正在悄然地暗自地在走着这样一条民族自毁的路吗?

 

其实,这样一条悄然地、暗自地民族自毁的路,并不只是体现在语言文字方面。还体现在文化方面。汪小桩在其文章中就涉及到了文化领域中的悄然地、暗自地民族自毁的问题。如“我们的孩子从胎教开始听的便是欧美音乐,出生后吃洋奶粉,启蒙教育时英语是必修课,中国少年在唐老鸭、米老鼠、变形金刚的陪伴下成长,快餐、摇滚乐成了青少年离不开的文化符号,赴欧美留学成了优等生的首选,小长假到国外的旅游、购物大军从抽水马桶买到感冒药片”。还有,我们在繁荣文化的名义下,我们的交响乐团在可劲地演奏大众听不懂、难以理解无法会心、产生不了共鸣感应的外国名曲,使劲地表演外国歌剧和舞剧,没头没脑地用所谓世界性的音乐潮流作曲,而且用雄厚的文化资金以赠票、免费的方式“强迫”人们去观看,其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并不只是文化繁荣的表象,同时也是民族音乐及其风格的衰退,是民族器乐的无力,是民族文化离大众的渐行渐远,是民族文化舞台的越来越小和边缘化,是民族文化的自毁,当然也就是民族的自毁了。

 

如此看来,在民族自毁的问题上,我们的社会正在“两条腿走路”。一条腿走的是“明自毁”的路,我们可以把这种民族自毁称之为“硬自毁”,即以伤害体现的自毁。另一条腿走的是“暗自毁”的路,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软自毁”,即以改变为体现的自毁。

 

以前,我们在讲民族自毁的时候,讲的都是“明自毁”,即公民个人对国家和民族声誉的损毁,公民个人对社会的危害,公民个人对他人和自我的毁灭,显然,公民所做民族自毁的事,都是直接的伤害和损毁的行为表现,是他们直接地对民族的自毁。可是,问题来了,他们作为民族自毁的行为人,是天生的吗?是生下来就是要在后来进行民族自毁的人吗?当然不是。他们完全可以成为有基础道德的人,成为有素质的人,成为文明的人,成为合格公民,成为想都不想去做民族自毁事情的人,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人。可是,当他们终有一天成为了进行民族自毁行为的人时,成为了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时,那么使他们成为民族自毁的行为人、成为了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的那个社会条件,难道不是在间接地做民族自毁的事情吗?难道不是使他们成为民族自毁的人的那个社会条件在与民族自毁的行为者共同做着民族自毁的事情吗?而这个让人成为民族自毁行为者的社会条件不也是在走着一条悄然地暗自地民族自毁的路吗?不也是在对民族进行着“暗自毁”吗?

 

如果说,使国人丧失了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使中国人不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就是民族自毁的体现的话,那么那个使国人丧失了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使中国人不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的社会条件,不也是在间接地做着民族自毁的事情吗,不也是在对民族进行着“暗自毁”吗?

 

那么,我们这里所说的“社会条件”是什么呢?就是教育。

 

当教育没有把“育人”作为宗旨,没有依照“育人”的核心来设置对教育的评价和考核制度,没有规制足够的课时进行育人教育,没有编制出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进行育人教育的教材,特别是针对幼儿和中小学生育人的启蒙教材,从而使教育成为了直接地和间接地培育我们总结出的那七八种负面存在状态的人时,这不就是改变人的“软自毁”吗?!(在编制育人的启蒙教材方面,现在的我们真的不如民国时期的教育家们做得好。)

 

当我们的教育把英语看得比天大的时候,由此而产生的海啸式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能不产生一方面是全民从小学英语,一方面是对民族的语言文字越来越生疏、甚至鄙视的社会效果时,这不就是改变人的“软自毁”吗?!

 

当我们的社会不对家长进行理性和合理的教育观的教育,我们的学校不对未来的父母进行理性和合理的教育观的教育,而任由家长按照自己的意志和需要对自己的孩子(同时,更是国家的未来公民)进行家庭教育时,这不就是改变人的“软自毁”吗?!

 

除了教育外,可以对民族进行“暗自毁”的社会条件还有什么呢?还有文化的管理,文字语言的管理,甚至是我们的立法机构,司法和执法机构。

 

如我们前述的在繁荣文化的名义下,交响乐团可劲地演奏外国名曲,使劲地表演外国歌剧和舞剧,没头没脑地用所谓世界性的音乐潮流作曲,而且用雄厚的文化资金以赠票、免费的方式“强迫”人们去观看,这不是在改变人对文化的接受偏向吗,当国人真的都偏向于接受西方的文化时,这不就是改变人的“软自毁”吗?!

 

我们的国家设有专门的语言文字的管理机构,这一管理机构本来可以做一些倡导人们尽量少用、不用、甚至是在官媒文字中禁止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如什么GDPCPAyesok……,甚至连“快速公交”或“快捷公交”都要用外文词)的工作,可以做对需要引进的外文词汇即时地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翻译的工作,以及很多的诸如此类的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甚至可以就保护民族的语言文提出法律草案。可我们的语言文字管理机构不做这些事,对官媒的语言文字的使用不做任何的规范,而是任由人们随意地使用外来语言文字,使中国人不能通过自己的文字直接地理解词汇的意思,而非要经过外国语言文字绕一下再去理解语言文字中的意思,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语言文字上成为了半中半外的人(再加之在文化上成为了半中半外的人,在生活习俗和生活习惯上半中半外的人),这不就是改变人的“软自毁”吗?!

 

我们的立法机构如果立出了恶法,如果立出了很多的第三类法,或者不能及时地对不合理不文明现象(如出手就打现象,如纵容、促推他人自杀的现象,等等)进行立法,也就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在默认和放纵违法犯罪和不合理不文明行为。难道这种对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合理不文明行为的默认和放纵不是一种对民族的“暗自毁”和“软自毁”吗?!

 

我们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如果对违法犯罪者秉持的是善和柔的一面,客观起到的必然是容忍、庇护违法犯罪现象,是纵容更多的人去违法犯罪,去进行民族的明自毁和硬自毁。难道这种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容忍、庇护、纵容,让更多的人去违法犯罪,不是一种民族的“暗自毁”和“软自毁”吗?!

 

说到这里,我们似乎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即民族自毁的主体者问题。

 

以前,我们在说民族自毁问题时,说的都是国人如何因为负面存在而在做着民族自毁的事情,也就是在进行着民族的“明自毁”和“硬自毁”。显然,“明自毁”和“硬自毁”的主体是具有负面存在状态的国民。而对民族“软自毁”来说,民众显然是不能为的,他们是不能去做只有国家机构才能做的事的,他们不能去直接立法,他们不能司法和执法,他们不能做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工作……,他们充其量只能是被改变者。那么通过改变民众(如把民众改变成负面存在状态的人,改变成不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的人……)而产生民族“软自毁”的主体又是谁呢?尽管我们很不情愿,但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还是不能不说,进行民族“软自毁”的主体落在我们的国家管理机构身上,如教育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如文字语言管理机构,甚至是立法、司法、执法机构。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这些国家管理机构是可以成为两种主体的。一种是去做育人的主体,去做维系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的主体;另一种则是去做民族“软自毁”的主体。看来,我们的这些个国家机构也面临着去作何种主体这一需要选择的问题。

 

毫无疑问,在人们知道了需要选择做何种主体的问题后,我们的国家机构当然会选择去做育人的主体,去做维系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的主体。可是,为什么之前它们没有事实上成为完完全全的这一主体,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作着民族“暗自毁”“软自毁”的主体呢?说国家机构在作着民族“暗自毁”“软自毁”的事情,由此而成为民族“暗自毁”“软自毁”的主体,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机构来说,都是不可接受,无法承认的事情。然而这又是一个无情的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这就是一个“意识”的问题,即我们的一些国家机构虽然在做着民族“暗自毁”“软自毁”的事情,虽然成为了民族“暗自毁”“软自毁”的主体,但自身并不自知,也丝毫意识不到。这就是一种“有意识”和“无意识”的问题。这使我想起了自己写的《有意识的政治建设和无意识的政治存在之随笔》的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里,我讲了“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关系。现在看来,这种关系也完全适用于、甚至是特别适用于民族自毁的问题。在对民族自毁、民族“软自毁”、民族“暗自毁”、民族“明自毁”、民族“硬自毁”无意识的状态下,你可能就会做民族自毁的事,并由此成为了民族自毁的主体,但却并不自知,这无论是对公民个体来说,还是对国家机构来说,都是如此。但若有了这些民族自毁的意识,那么在有意识的状态下,公民个体可能就会选择去做成为合格公民、具备基础道德、有人文素养、敬畏生命、尊重人的人格-尊严、具有泛爱之心的主体,国家机构就一定会选择去做育人的主体,去做维系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的主体。当我们的公民,我们的国家机构,都能够在有意识的状况下成为这样的主体,而不再是民族自毁的主体时,这才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所需要的,才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应该有的,才能使我们的公民成为应该成为的公民,才能使我们的民族成为既维系了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的民族,又是更向上、更进步、更文明、更现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族。

 

所以,在民族自毁、民族“明自毁”、民族“硬自毁”、 民族“暗自毁”、 民族“软自毁”、民族自毁的两条路、民族自毁的主体这些问题上,我们的社会不能再处于无意识状态了,而是应该有意识起来。“有意识”能够让我们头脑清醒,方向明确,行为无错。(对这一问题,我已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民族自毁的危险性应该让每个公民知晓》2015320日)

 

写到这里,这篇文章实际上应该是写完了。但是在看了20164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的《国学在这个未管所扎了根》的文章后,又欲以建议的方式对本文作点补充。

 

建议一。

 

《国学在这个未管所扎了根》揭示了国学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育人教育的良好和有效的效果。但是,我们与其在青少年成为了危害社会和伤害他人的人之后,再对他们进行这种国学教育,不如让我们的孩子们从三岁就开始接受这种国学教育(当然也应该接受现代文明意识的教育),以使他们在进入青少年时期后,根本就不会成为不文明的人,更不会成为危害社会和伤害他人的人,不会成为做民族自毁事情的人。之所以应该从三岁开始对孩子们进行国学教育,那是因为中国的“三岁看大 七岁看老”谚语真的是很有道理的。

 

我是很反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我甚至是最先提出“幼儿教育小学化”概念的。但是,在幼儿教育方面,我们的社会可以让幼儿们在三岁时在玩中学习国学和认字(但是,绝对需要提醒幼儿教师注意的是,幼儿在玩中学习国学和认字,是绝对不能以学会学不会来对待和衡量孩子的。孩子在玩中认识了什么字,那不必表扬,孩子在玩中学不会字,也无所谓。这就跟孩子能不能学会玩某种游戏一样。如果幼儿教师以学会学不会来对待和衡量孩子,这应该是十分严重的错误)。这种在玩中学国学和认字,与以系统化的方式对幼儿进行认字教育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以幼儿在玩中需要时才去认识某个字、且学会学不会都无所谓为表现的。而后者则是强制性地(这种强制性是以对幼儿的考试、表扬、偏爱、批评、智力评价、语言暴力等等方式为表现的)、系统性地让幼儿去认识他们不需要认识的字,认识他们不需要认识的汉语拼音,认识他们不需要认识的英文字母,学会他们不需要知道的计算知识为表现的。因此,让幼儿在玩中学国学和认字,是有益的幼儿教育。而强制性地、系统性地让幼儿进行小学化的知识学习,则是完全违背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

 

让我们的幼儿从三岁在玩中学习国学(包括在玩中学习现代文明意识),让我们的孩子从上小学开始系统地学习国学(包括系统地学习现代文明意识),那我们的青少年就不会成为自我为中心的人,不会成为牛角利益人,而会成为具备基础道德和文明素养的人,成为能够辨别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的人,成为合格公民,成为现代意义的文明人,成为具备民族的心、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民族的灵气、民族的积淀的完全的中国人,那在他们那里就不会再存在民族自毁的问题了。

 

建议二。

 

在我们的社会中,英语的地位、英语的被看重,真的犹如海啸一样,淹没了我们的孩子,淹没了教育的课时,淹没了人们的时间,淹没了人们的意识。

 

英语教育重要吗?当然重要。但是,我们必须在把英语教育分为两个层次的基础上来看待英语教育。一个层次是大众化、生活化意义的英语教育。这种英语教育是把国民培育成能够将英语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去的人,把国民培育成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第二语言就会替代第一语言而成为他的第一语言)。另一个层次是专业化英语教育,这个层次的英语教育就是让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学专业的英语,这样的专业英语具备到怎样高的程度都不为过。

 

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需要的是哪个层次的英语和英语教育呢?如果以第一种层次来进行英语教育,其结果必然如汪小桩所说的那样“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听到的是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很多高等学府毕业生,专业课、外语、计算机水平都很高,有的甚至还会多门外语,但个别人甚至连中国历史上究竟经历过多少个朝代都说不清。”“英语已经成为全球通用语言,成为世界沟通的主平台。有了标准,便有了市场。商家叫喊着‘英语改变命运’,雅思、托福报名辅导费赚取了国人不少银两。包括一些中文系学生在内的当代大学生,对汉语表现出的冷漠令人震惊。在这个工具理性极度膨胀的时代,‘学这些有什么用’的问题,被越来越多地拿出来讨论。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遏制的趋势,我从不怀疑外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对英语的畸形崇拜,让汉语成了弱势语言,这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文化生命。”所以,我们的选择应该是专业英语这个层次的英语教育。这样的专业英语教育,既不会危害和动摇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作用,又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然而,我国的英语教育好像是不分层次的,甚至是以大众化、生活化和主体语言这一层次的英语教育为主体的。这能不构成对民族语言文字的危害吗,能不动摇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地位吗,能不是民族的“暗自毁”“软自毁”吗?

 

所以,我们在英语教育问题上,应该从防止民族自毁的角度出发,把英语教育固定在专业化教育的层次方面。大力压缩英语教育课时,让孩子们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学英语,取消小学英语考试,取消中考中的英语考试(或者大幅度降低英语在中考中分值的比重),降低高考中的英语分值的比重。将节省出来的课时用于育人教育、用于国学教育、用于本民族文字语言的教育、用于兴趣爱好教育、用于不怕劳动的教育、用于思维能力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同时,大力发展专业英语教育。用发展的更高水平的专业英语教育来满足个人专业的需要,来满足国家对专业翻译的需要,来满足国际交流的需要。

 

评“在线教师有人单小时课程费7万元”

2016424

当我国的教育发展到我们的教师都成为了牛角利益人、并且以收入来衡量教师的成败、以教什么最能挣钱、而且人们对此不深感不安反而以此为荣的程度时,我们的教育也就呈现出了最可悲的状态,也就堕落到了最可耻的地位,再下去就没救了,教育具有的对民族的暗自毁、软自毁的主体地位就牢不可破了。我们的教育已经到了这种危险的状况,我们还在为一些教师获得那么高的收入而津津乐道,大家都还在琢磨着怎么向其看齐,琢磨着学生爱接受什么内容的在线教育,而我们的学生则只选择去学“有用”的东西,可见我们已经无意识到了怎样的地步:不知,盲目,愚蠢,糊里糊涂,随潮流,跟着感觉走……。这种无意识的状态,只能让我们民族在不自知中走向最终的自毁。

 

 


推荐理由:

文章发现了一些有关民族自毁的一些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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