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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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中国还应该做什么

作者:中思

学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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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在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生态方面都开始有了切切实实的突破性的发展,该做人的发展和人的意识观念道德发展的事了。

目录:

中国还应该做什么

2016年3月18日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世界幸福国家排名:丹麦居首中国排83位;2015年全球最幸福国家排名榜前十的国家分别是:瑞士、冰岛、丹麦、挪威、加拿大、芬兰、荷兰、瑞典、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这样看来,中国人大量地移民国外,特别是更多的人想移居国外,是有原因的。这里的原因就是去国外享受幸福。而无法移民或移居国外的人,就只能生活在国内,那当然就感受不到居住在全球最幸福国家中的人所能够感受到的那种幸福了。

 

按道理说,国人最应该在国内居住,也最应该想在国内居住。为什么,因为住在国内,天天看到的是中国人的这熟悉和习惯看的面孔,天天听到的是习惯听和顺口说的语言,天天看到的是熟悉的和一目了然、甚至是具有艺术性的文字,天天品尝的是适合口感的饮食,天天接触的是可以深入肺腑的文化,天天过着的是习惯了的生活习惯……,是天天都相处在这些不感厌烦的东西之中。

 

可为什么国人就是不想居住在国内,就是想移民和移居国外呢?那是因为居住在国外很感幸福。幸福在什么地方呢?首先是自然环境:蓝蓝的天,绿绿的地,不被雾霾遮挡的阳光,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美的大自然……;其次是良好的社会环境;始终稳定的社会、每个人都能得到的福利、没有悬殊的贫富差距、良好的社会秩序,低违法率,更低的犯罪率,整洁卫生的环境,有序的人流车流……;更好的人文环境:对生命的敬重,对法律的敬畏,少有尔虞我诈,更少坑蒙拐骗,人们彬彬有礼,甚至是人们热心助人,邻居相互融洽谦让,不会感到来自社会和他人的压抑,不需要行贿,不需要处处事实防范,人人守法-守规-守序-守信,不需要献媚,不需要对权力的屈服,不仇富,不嫌贫,不炫富,不傲慢,不被人蔑视,不用提心吊胆,不用时时处处设防,天天心情舒畅……。

 

如果说“天天看到的是中国这熟悉的和习惯看的面孔,天天听到的是习惯听和顺口说的语言,天天看到的是熟悉的和一目了然、甚至是具有艺术性的文字,天天品尝的是适合口感的饮食,天天接触的是可以深入肺腑的文化,天天过着的是习惯了的生活习惯……”是宜居的基础条件的话,那么那些全球最幸福国家所具有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则是宜居的后续条件。如果中国在具备了宜居的基础条件的基础上,也同时具备宜居的后续条件,那国人移民或移居国外的人,或想移民或移居国外的人就一定不会很多,中国也同样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之一。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具备国人宜居的基础条件,却难以具备宜居的后续条件——良好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呢?这并不完全取决于社会的经济能量和个人的经济条件,而是取决于人——整个国民、整个民族、整个社会人——了。因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状况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好的和坏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都是人创造和制造出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虽然具备国人宜居的基础条件,但中国人却没有创造和制造出宜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这些后续的条件。或者可以直接地说,因为国人在自己的国家中制造了不宜居的后续条件,所以使自己的国家成为了一些人觉得是不宜居的地方。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些被评为世界最幸福国家中的人们可以创造或制造出能够让中国人宜居的后续条件,而国人却不可以在自己的国家中制造或创造出让自己宜居的后续条件呢?

 

对此,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比喻,即人是构成可以生长出宜居条件或不宜居条件的“土壤”。对那些被评为世界最幸福的国家来说,由它们的国民构成的“土壤”,是能够生长出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的这些东西的,也即是可以生长出好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的单层“土壤”。而在我们的国家里,由人构成的“土壤”却是双层的。居于上层的“土壤”,同被评为世界最幸福的国家中的国民一样,是可以制造和创造出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这些东西的,或者说是在努力地制造和创造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这些东西的。而居于这层“土壤”之下的却是一层在不断地长出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的“土壤”。

 

那么这些个长出的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都是些什么呢?就是人的种种负面存在状态(即,自我为中心状态,绝对自由状态,牛角利益人状态,缺失辨别是非-对错-好坏-善恶本性和能力的状态,对恶俗的承袭、发展和创造的状态,心智不成熟状态,听“别人说”的思维方式),就是曾经一度的公务员阶层普遍存在的不良作风,就是曾经的公务员天天在饭店的吃吃喝喝,就是曾经的官员和商人在饭局或会所的交易,就是曾经一度难以扼制的社会性腐败,就是人们时时会遭遇的横冷推拖的面孔,就是去政府部门办事所遭遇的刁难,就是时不时地出现的冤假错案,就是为了破案率而去制造冤案,就是曾经暗藏着的大量的司法腐败,就是民工年年面临的工资被拖欠,就是老赖的厚颜无耻,就是不行贿办不成事,就是普遍的人们的不守法、不守规、不守序、不守信,就是家暴,就是虐童,就是放肆地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就是为了钱财不顾所有不顾一切,就是为了钱财而不择手段,就是职业化和规模化地贩卖妇女儿童,就是大众化的违法,就是高犯罪率,就是愚昧愚盲,就是野蛮和蛮横,就是犯罪手段的残忍,就是人的自视高傲和对他人的蔑视,就是天天都有的对他人的人格尊严的侵犯,就是出手就打习性,就是为了虚荣和刺激眼球的炫富,就是因为自视高傲而随意地侮辱他人的人格尊严,就是鼓动他人自杀的丑恶心理,就是对动物的残害,就是疯狂地猎杀受保护动物,就是非法地胎儿性别鉴定和堕胎,就是规模化的诈骗,就是几十万几十万地窃取和贩卖他人的信息,就是一拨又一波的规模化的传销,就是医闹成了职业和获利途径,就是把学校也当作了谋利的校闹,就是群体性地哄抢,就是家族和族群犯罪,就是打击报复,就是丧心病狂的报复社会,就是威胁恐吓,就是随性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就是下毒手,就是人性缺失,就是为了不是多大事的事而置他人于死地和灭门,就是没有人性不讲人道,就是承袭、发展恶俗和创造新的恶俗,就是与汽车相关的那些系列性不良行为,就是抄袭和不良学风,就是评职称中的龌龊事,就是评奖中的龌龊事,就是把科研经费间接和直接地当利益分配掉,就是受雇于外国势力来乱自己的国家,就是坑蒙拐骗,就是职业惯偷成群结队,就是虚假宣传铺天盖地,就是在世界范围损毁国家和民族声誉,就是泛滥的假冒伪劣,就是走私贩私猖獗,就是偷窃一样的侵犯他人的专利,就是一个一个不是官员的农村权力者在不断地成为乡村一霸,就是一个一个不是官员的农村权力者的小腐巨贪和无所不贪,就是房屋买卖和中介服务中的一片乱象,就是国内外旅游中的系列性的不良行为,就是少男少女肆虐同学时的心狠手辣和扭曲的心理,是邻里之间的反目成仇……。当人们在这样的人文环境中生活,会是什么感受呢,是见不完的烦心事(如网上天天报道的那些负面消息),是办个事那么难,是焦虑,是担心,是压抑,是憋屈,是窝心,是怒其不争,是毫无办法,是束手无策,是怨天尤人,是牢骚满腹,是愤怒,是骂娘……。在这样的人文环境中,人能生活得幸福吗?能感受到幸福吗?真的,幸福与不幸福,可以不在于经济状况,却不能不与人所生活所处的人文环境密切相关。

 

而且可以说,由国民构成的这一层“土壤”,还表现出了越长越厚,“养分”越来越充足的趋势。由此,那些长出的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不仅是“产量”越来越多,而且是花样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多,名堂越来越多,手段、方式、方法越来越多。

 

在新的一届党中央的努力下,曾经一度的公务员阶层普遍存在的不良作风、曾经的公务员天天在饭店的吃喝、曾经的官员和商人在饭局或会所的交易、曾经一度难以扼制的社会性腐败、曾经的人们时时会遭遇的横冷推拖的面孔、曾经时不时地出现的冤假错案的趋势、曾经的司法腐败的发展趋势已经被扼制,状况已经被改变。但是,一个国家的国民是由不同阶层构成的。上述的社会现象的发展趋势的被扼制,和被改变的社会状况,还只是由公务员和官员这两个阶层来体现的。而这两个阶层之外的其他阶层,可以说是状况依旧。由他们构成的“土壤”,还依然呈现的是越长越厚,“养分”越来越充足的趋势。由这样的“土壤”生长出的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丝毫不见减少。而且,人们还都有一个共同的担心和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反不良作风和反腐败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如有松懈,不正之风和腐败必然反弹,而且更难扼制。为什么会反弹?那是因为,在党的强有力的反不良作风和反腐败的作用下,曾经存在于下层“土壤”中的部分公务人员和官员,并没有全都回到上层“土壤”中去,而只是暂时地不再生长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但是,一旦条件具备,他们作为构成下层“土壤”的一分子,就还会再生长出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这种再生长,就是反弹。

 

看来,要想让我们的社会不生长出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那就必须铲除下层的“土壤”,使社会只有能够生长出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这些东西的“土壤”,也就是让那些曾经是构成下层“土壤”的人们,上升到上层“土壤”中去。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反复提出的全面发展问题。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针对“发展”涵义的模糊性,我提出了全面发展的观念。什么是“全面发展”?就是除了经济发展外,发展还应包括社会的发展(既社会向合理性发展),政治的发展(即政治体制改革),自然的发展(即发展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人的发展(即人的全面发展),以及附着于人的、或构成人的组成部分的人的道德、意识和观念的发展。

 

然而,这种“全面发展”的观念似乎并没有得到认可(当然,在这以后,我们的社会也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似乎就更是如此了。不然的话,我们的社会不会生出如此多的、如此问题严重的、如此让人揪心的、如此会危机党的执政地位的、如此可以导致民族自毁的那些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的。同时,我们的社会也就不会由生出这些东西而表现为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生出这些东西的“土壤”中的一分子。

 

可以让我们高兴和欣慰的是,在新的一届党中央的领导下,即便我们的社会不认可“全面发展”的发展观,但我们的社会却也确实在趋向于全面发展,而且这种全面发展卓有成效。

 

如在政治领域,不正之风和社会性腐败得到了有效的扼制,中纪委和各级纪委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纪律开始挺在前面,司法体制的系统性的、全面深化的改革开始在全国推广,全国人大立法作用的强化,所立之新法不再是第三类法(表现为客观起着容忍、庇护、纵容违法犯罪作用的法,即为第三类法),人大对大量的第三类法的修改,立法权的扩大,全民参与立法,中央政府自我限权,法治政府的积极推进,从严治党,如此等等,都是政治体制的发展,而且是效果明显的发展;

 

如在自然生态发展方面,环保法被修改成了长了牙的环保法修,对违反环保法者的惩罚措施的加强,湿地保护范围的划定,“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观念的提出和实施,曾经受到污染的河水湖水正在大范围的好转,环保正在成为各地政府的不可推脱的治理目标和必须承担的责任……。

 

在社会发展方面,更是措施一个接着一个,成效接连不断地显现。

 

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不遗憾地说,在人的发展方面,在附着于人的、或构成人的组成部分的人的道德、意识和观念的发展方面,我们的社会是没有多大进展的,甚至表现出的发展趋势是反向的。正是人的这种反向的发展,才使我们社会出现的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越来越多,而且不仅是数量的越来越多,更是花样的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多,手段方式方法的越来越多。而这些个“多”,又说明的是进入到下层“土壤”中的人越来越多,是下层“土壤”的越来越厚,是下层“土壤”中的“养分”越来越充足。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的社会在政治方面的正向和有效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在社会方面的正向和有效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在自然生态方面的正向和有效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在经济方面的快速和巨大的发展,是完全可以与人的发展、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没有相互关系的。也就是说,它们可以是相互独立地发展的。经济的向好发展、政治的向好发展、社会的向好发展、自然的向好发展,并不必然会推动或连带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甚至,在忽视人的发展的状况下,人在任何社会状况下,都是会反向发展的。反之也一样,即便经济的状况不是很好,即便社会的状况不是很好,只要重视了人的发展,或者说某种因素作用于了人的发展,人也是可以向上向好发展的。我国古代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良好民风,就是证明,那是因为私塾的教育和家庭的教育,以及自发形成的乡规民约,都在无形中作用于了人(当然也不可由此否认,封建礼教对人的残害和人的愚昧的事实。不过,这种状况可能更多地产生于明末、清朝和民国初期期间。)而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良好精神状态和道德状况,就更是证明。

 

新的一届党中央所表现出的坚定意志和坚强领导表明,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将会在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发展方面有更大的推进和突破,也就必然会取得更大的成果。但是,我们也不能无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发展与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是没有相互关系的、是相互独立的发展的这种客观性。更不能无视由于无视人的发展而在现实中接出的让我们不能不承受的种种恶果。我们真的不应该认可这种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发展的巨大成果与人制造出的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巨量恶果并存的状态。

 

为此,我们的社会是到了重视人及人的观念、意识、道德发展的时候了,是到了表现为单独地推进人及人的观念、意识、道德发展的时候了,是到了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发展与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并行推进的时候了,是到了让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赶上甚至超越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自然生态发展的时候了(而且我们必须意识到,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具有的潜在的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越是向上向好发展,希望国家动乱的人就越少;而在国家面临情况时,参与内乱和做汉奸的人就越少。否则,则完全相反。)

 

那么,该如何推进人及人的意识-观念-道德的发展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途径当然很多,但最重要的途径是教育和法治。

 

从法治的角度来说,无论是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都必须对违法行为和行为者秉持狠和“恶”的一面来立法、来司法、来执法。只有对违法行为和行为者秉持狠和“恶”,才能使所立之法不成为第三类法,才能不至使司法和执法行为反而成为容忍、庇护、纵容的行为。

 

如果立法不狠不“恶”,所立之法必然是第三类法,那不仅无助于人的发展,而且会起到容忍、庇护、纵容人去违法犯罪。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在现在的社会中,我们的一些未成年人,就有了意志性地在未成年期间做违法的事、而且是做(违法的)大事的自觉意识。这样的意识从何而来呢?就是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的。因为该法规定,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便犯下恶性罪行,也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你能说这个法与未成年人毫无顾忌地违法犯罪没有关系吗?你能说这个法不是在容忍、庇护、纵容那样超前成熟和意识超前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吗?对严重排污的企业,地方政府的环保机构对企业的违法排污程度竟然能作出精确的计算,计算的结果是只能罚603元。计算的依据是什么呢?是以前环保法中的条款。你说这样的法是在惩罚违法企业,还是在容忍、庇护、纵容企业违法犯罪?甚至是在容忍、庇护、纵容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是在容忍、庇护、纵容地方环保机构的不作为和对违法犯罪企业的容忍、庇护、纵容行为?还有,交通法中的通用的罚200元记3分的条款,这到底是在惩罚违章违法的司机呢,还是在容忍、庇护、纵容司机的违章违法的行为呢?所以,不对违法犯罪行为秉持狠和“恶”的一面,是立不出有效法的。当然,这种情况正在被新的一届人大改变。如新修改的环保法就很狠很“恶”,如新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就很狠很“恶”,很多原本属于第三类的法,也被修改成了体现出狠和“恶”的法。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我国的法律在今后都可能会体现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狠和“恶”的一面。这样的法律,当然有助于促进人的发展。

 

但是,在司法领域,特别是在执法领域,司法者和执法者还普遍对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为者秉持着善和柔的一面。在司法和执法领域,对违法犯罪的“批评教育”式的判案和执法,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式的判案和执法,“温柔”的判案和执法,讲人情给面子的判案和执法,“照顾”式的判案和执法……,还大行其道。这是非常不利于人的发展的。因为这样的判案和执法,不会使违法犯罪者感到痛楚而反省的,更不会使没有相同违法犯罪的人起戒备之心的。

 

所以,要使法域起到促进人的发展的作用,我们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们,一定要对违法犯罪行为勇于秉持狠和“恶”的一面。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我们的教育必须从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时间规制、教育的评价考核等诸多方面切切实实从育才教育、从做职业的教育(即,与教育相关的人只是把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来做的状态),转到育人教育方面来。如果不是把教育看作是育人的一种社会存在,而是看作是育才的职业,是挣钱甚至是发财的职业,那真的是扭曲了教育的本质,是对教育本原的本质的抛弃。教育是育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教育使所有的人都成为构成只有一层“土壤”中的一分子,就是让所有人作为这层“土壤”中的一分子来长出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这些东西的。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社会还应该把育人的思想和理念注入到所有家长的意识中去。如果说,我们教育的被异化是体现在把育人的本质改变为育才,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把自身育人先生的身份(这应该是很有意义的问题。对任何职业者来说,他的行为对象是物——产品或事务,因此是生产和处理物的职业者。而唯有教师的行为对象是人,因此他们的行为的本质是育人,他们是真实身份应该是先生,而不是职业者)改变为职业者的身份的话,那么我们社会中的家长对自己孩子接受教育的目的不仅定位在育才上,而且把教育当作了工具和手段,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为家族光宗耀祖的工具和手段,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为自己争光长脸的工具和手段,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实现自己愿望甚至是欲望的工具和手段,让自己的孩子仅仅成为能够获得更多财富的工具。

 

当我们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把教育的本质和本原的目的——育人——抛得远远的,让教育跟育人没有丝毫关系的时候,那教育还能把人育成合格公民、有基础道德的人、有素质的人、文明的人吗?当然不能。当人不能成为这样的人时,他们能不组成上层“土壤”之下的第二层“土壤”吗?那些表现为向下的向灰、向黑、向丑、向恶、向愚昧、向愚盲、向残忍的东西能不从这一层的“土壤”中长出来吗?所以,我们的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应该捡起教育的本质——育人,让教育回归本质,让教育去育人,让教育去结出育人的丰硕的、美丽的、优良的果实——人人都成为合格公民、人人都具备基础道德、人人都是有素质的人,人人都是文明之人,人人都成为由人构成的“土壤”中的上层土壤中的一分子,人人都在长着向上的向好、向美、向善、向文明的东西。

 

只要我们的社会从法域和教育入手,在法域对违法犯罪行为秉持狠和“恶”,在教育中恪守育人的本质,我们中国人也同样可以创造出让自己宜居的那些后续的条件,我们中国也就同样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

 

所以,为了使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美好的社会,为了使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能使中国人幸福的社会,为了使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在世界上居于前列的最宜居最幸福的社会,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能够表现为人及人的意识、观念的发展,是与政治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自然生态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同步且相互适应的社会,甚至只是能够使不正之风和社会性腐败不再反弹的社会,让我们的社会开始做人的工作吧,开始做人的发展的事情吧!

 

 


推荐理由:

客观地分析了中国社会应该去做人的发展和人道观念意识道德发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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