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科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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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论 科 学

作者:中思

学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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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篇文稿的写作背景是,在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强国富民的手段的时期里,在只有自然科学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不是科学的观念意识日益强化并越来越显露的状况下,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了人的思想的混乱,导致了社会缺失合理的主导思想和民众主流意识;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社会的进步发展缺少了另一侧“轮子”;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了社会发展方向的偏颇。为了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和哲学的地位,我写了这样一本论述什么是科学的小书。

目录:

论   科   学

200083

这篇文稿的写作背景是,在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强国富民的手段的时期里,在只有自然科学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不是科学的观念意识日益强化并越来越显露的状况下,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了人的思想的混乱,导致了社会缺失合理的主导思想和民众主流意识;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社会的进步发展缺少了另一侧“轮子”;社会因为缺乏人文社会科学而导致了社会发展方向的偏颇。为了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和哲学的地位,我写了这样一本论述什么是科学的小书。2007620日注

什么是科学?科学就是研究自然的学问,是发展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技术的学问。这已经成为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意识了。科学真的就是这样吗?本着自然科学是科学的道理,我在这里探讨了自然科学为什么是科学的四个根本性的理由。并根据这四个理由推导出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也是科学的结论。从而进一步得出了以下结论:科学是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大科学。将科学只视为是自然科学是一个错误的概念。以发展“科学技术”而排斥科学的其他范域的发展则是十分有害的。这应该是对当时那种无视和轻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即哲学)思潮的一种科学的反驳。200566日注

 

目录

第一章      什么是科学

第二章      科学存在的依据是什么——关于自然科学

第三章      人类社会与科学——关于科学包容的范畴和科学的分类

  1         科学之二——社会科学

  2         科学之三——人文科学

  3         科学之四——思维科学

第四章      科学的构成与科学之关系

  1         科学应该是一个总体的概念

  2         科学之关系

  (1)     科学精神

  (2)     科学观念

  (3)     科学决策

4)     科学与文化

5)     科学与教育

第五章      独立存在的分支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相互作用

后记 

 

第一章  什么是科学

 

“有些人在谈到社会科学重要性等问题时,将之抬到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可是一些党政领导脑子里还有着‘人文科学不是科学’的错误观念。”(见200037日《工人日报》)这实际上是向国人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十分重要、十分现实的问题,即“什么是科学”的问题。尽管人们将“社会”与“科学”联系起来,组成了“社会科学”一词,并能够很顺口地说出关于社会科学的词句,而且在社会中也确实存在十分庞大的与社会科学相关的组织,在这种组织里也确实聚集着众多的人在从事着社会科学工作。但在人们的观念中、特别是在那些处在中坚地位的“中坚力量”的人们的观念中,“人文社会科学不是科学”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和由人们所操控的社会是不是像对待自然科学那样对待人文社会科学、是不是像为自然科学的发展创造条件那样来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创造条件、是不是像重视自然科学中的发现那样来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发现、是不是像依据自然科学中的发现和发明去创造物质财富的存在那样去依据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发现和发明来创造社会的存在和人的存在(关于社会科学中的发现和发明,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由此,人们又是否能够感受和感悟到人文社会科学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和文明的另一侧“轮子”?却是值得怀疑的。对一辆车子来说,如果它一侧的轮子是正常的,而另一侧的轮子或者是缺失的、或者是不转动的、或者是不灵活的,那么这驾车在运动中会发生怎样的情况呢?就会出现这驾车以缺失或失灵的轮子一侧为中心做圆周运动的情况,这驾车就无法正常前行。对一个社会来说,也完全可能出现这种状况。无论是作为物体的车辆来说,还是对社会来说,一侧轮子的缺失或失灵,不仅意味着运动着的车辆和社会不会顺利地前行,反而会成为其前行的阻力、障碍、拖拽。

 

当一个社会表现出愚昧、落后、倒退(包括相对自身的倒退,如封建迷信的回潮、道德的堕落、信仰的转移或变异、精神的疲软、信心的丧失等。也包括相对较快的发达和文明发展速度的倒退)时,当一个社会表现出社会矛盾在不断地积累、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天灾”人祸不断时,当一个社会中的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观念因为缺少健康的民众主流意识而表现为杂乱时,当一个社会中的人们的行为表现为随心所欲、不敬畏权威(非个人的法的、思想的、人格的、公共道德的权威)而为所欲为时,就不能不令人思考,这个社会还是发展、进步、文明着的吗?这个社会还能体现出是发展、进步、文明的吗?也就不能不令人进一步地思考,这种社会的不发展、不进步、不文明、甚至是倒退,到底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当然,这不会是人们在主观上就期望这种社会的不发展、不进步、不文明所导致的结果,更不是人们在有意识地去促成、去创造社会这种不发展、不进步、不文明的存在。但原因总是有的。这个原因就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发展,是人文社会科学没有趋向合理的发展;就是人们没有将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科学来看待;没有像认识到自然科学技术对社会的意义那样来认识到人文社会科学对社会的意义。总之一句话,就是因为人们没有将人文社会科学视为科学。

 

这样势必会导致社会这驾车辆两侧“轮子”运动的不协调,也就势必会造成社会的发展不是呈直线的进步和文明,而是呈现为在原地做半径大小不等的圆周运动。在这样的圆周运动中,体现的是社会的进步、文明与倒退、落后的交替运动(如图示。略。)

 

人文社会科学的不被视为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因此原因的不发展,不仅在总的态势上拖拽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意义的发展,而且影响着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向深入和高尖趋势的发展,也就意味着产生了对自然科学这个“轮子”的制动作用。从而更进一步地影响着社会这驾“车”的直线意义上的发展、进步和文明。

 

为什么中国自前秦时期和宋明时期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一直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而在明朝之后则呈现出停滞和落后的状态?而西方社会则一改落后于中国的状态,使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呈现为质的和加速的发展趋势?这不能不与与明朝同期的西方社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和密切的关系;不能不与由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导致的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巨大变化有着直接的和密切的关系;不能不与由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导致的人的精神状态的改观有着直接的和密切的关系;不能不与由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导致的社会革命的巨大成功和社会的质的变革(与封建社会的本质完全割裂)有着直接的和密切的关系。而中国则在专制势力作用下,一直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人文社会科学。甚至将由孔子那一代人创造的初始形态的人文社会科学和思想意识也被异化成为了阻碍社会发展的封建礼教思想了。正是在这种对比中,体现出了由于中国社会没有人文社会科学,没有由这一科学致变的思想、观念、意识的存在,没有社会的质的进步(体现于与封建社会的彻底决裂方面),也才使中国的自然科学没有质变的发展,使中国的科学技术相对于西方社会而一落千丈。(在这里,我想做一点说明。我想说明的问题是,在中国明朝以前,阻碍中国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封建礼教思想就已经存在。可为什么中国在科学技术和生产技术方面会远远先进于西方社会呢?这是因为西方封建社会的宗教制度相对中国的封建礼教对社会进步发展的阻碍作用更大些。因为西方封建社会中的宗教与社会是一种制度的统治关系,而中国社会中的封建礼教与社会是一种意识的统治关系。所以,当西方社会的文艺复兴的文化革命开始动摇西方社会的宗教制度的统治时、当西方社会的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摧毁西方社会的宗教制度的统治后,西方社会在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方面就再没有阻力了。而阻碍中国社会的社会进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发展的阻力却依然存在。中国社会在这两个方面的发展进步,也就当然要远远落后于西方社会了。2007年6月20日注)

 

为什么在现今社会时期,有着天赋的优秀思维能力的中国人会表现为:“创造物质财富的人(包括劳动者、管理者)没有高的效率;创造技术财富的人不能像日本人、欧洲人、美国人那样,能够不断地创造具有新的品质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创造科学财富的人不能创造出诺贝尔级的成果(独创的重大发现和重大发明);创造文化财富的人没有充分地创造出反映现实、把握时代脉搏、震撼和崔人奋进的作品;创造思想财富的人却尤如不会思维似的而少有(指公开的)新颖的思想表述。”(见本人的《政治与民族精神》一文)就是与至今仍然存在于人们、特别是处在中坚地位的“中坚力量”的人们观念中的没有将人文社会科学视为科学的意识相关;与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发展导致的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杂乱相关;与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发展导致的社会缺失具有合理性的主导思想和民众主流意识相关;与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发展导致的缺乏支撑的疲软的民族精神相关(关于我们民族的精神状态,可参见本人的《政治与民族精神》一文);与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发展导致的封建主义的东西没有从现存社会中被彻底铲除相关(关于这一问题,可参见本人的《论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稿)

 

为什么人们会不视人文社会科学为科学呢?这与我国封建社会制度的顽固性相关。也与我们民族百年来在反省上的片面化相关。对此,周国平在他的《中国人缺少什么》的文章中写到:“中国人也确实是在西方的冲击下开始反省自己的弱点的。我们本来是一个没有反省习惯的民族。从来以世界的中心自居,不把狄夷放在眼里。如果不是鸦片战争以来不断挨打,我们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反省”“我们是因为挨打而开始反省的。反省是为了寻找挨打的原因,改变挨打的状态。之所以挨打,明摆着的原因是中国贫穷,西方富强。所以必须使中国富强起来。中国的先进分子便向西方寻求真理。所谓寻求真理,就是寻求西方国家富强的秘诀。寻求使中国富强起来的法宝。这种秘诀和法宝在洋务派看来是先进的技术和武器;……在维新派和革命派看来是西方的政治制度;……在新文化运动看来是科学和民主。”其“基本出发点未变。就是把要寻求的真理仅仅看作是实现国家富强之目标的工具。”这样,就把国家富强当作了唯一的目标,把真理当作了实现这唯一目标的工具。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人的存在的合理性、人的思维方式的合理性的实现却不被当作社会发展的目的。那么,也就只有服务于“富强”的科学技术被视为了科学。而服务于社会存在的合理的东西、服务于人的存在的合理的东西、服务于人的思维方式的合理的东西也就统统不被视为科学。然而,没有服务于社会存在的合理、人的存在的合理、人的思维方式存在的合理的东西,社会存在的合理、人的存在的合理、人的思维方式存在的合理也就是不可能的。看来,目的性的不明确,是人们不视人文社会科学为科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而且这一原因的存在是有其历史根源的。

 

人们不视人文社会科学为科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科学本身的偏见。这种偏见就体现为将科学和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视为是同一的东西。当人们讲“科学”时,意识到的一定是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当人们讲到“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时,意指的就是科学。

 

这种习惯成自然的认识,相对科学来说是一种偏见,是把整体当成了局部;相对自然科学来说,则是一叶障目,把局部当作了整体。实际上,仅就自然科学来说,它是可以拆开的。即拆分为自然和科学。“科学”应该指的是所有科学的总称。当“自然”和“科学”相组合时,自然科学仅指作用于自然的科学,是科学中包容自然的那一部分科学,而不就是“科学”。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的方面可以和“科学”组合呢?有没有与自然科学相对应的其他科学呢?而科学又是否包容着除自然科学以外的其他科学呢?显然,这是需要探讨的。如果不就此进行令人信服的探究,不能通过探讨得出明确的结论,是无法使社会做直线性的发展、进步、文明运动的。在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人文、社会、哲学飞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的二十一世纪,再来探究这一问题,本身就有点荒唐和滑稽。但面对这一问题的确实存在,面对这一问题的模糊性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文明的巨大消极影响作用,使人又感到一种不能不就这一问题进行探究的无奈。

 

 

第二章  科学存在的依据是什么——关于自然科学

 

即便我们只视自然科学为唯一的科学、视自然科学等同于科学、视自然科学是科学的全部,我们也可以从自然科学的分析中得出自然科学的本质,得出自然科学不是唯一的科学、不等同于科学、不是科学的全部的结论的。

 

自然科学属于科学。尽管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是无可怀疑、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自然科学本身还是蕴含着自然科学为什么属于科学、自然科学如何表现为属于科学这样的问题。也就存在着人如何揭示这一问题、如何弄明白这一问题的必要性。

 

我想,以下三个方面应该是可以证实自然科学属于科学的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1) 以客观存在的自然、物质和物质的客观存在为对象。

 

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具有两个基本的功能作用。一是发现功能。二是发明或创造功能(关于科学的这两个功能作用,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对自然科学来说,无论是发现,还是发明(或创造),都是以物质的存在为对象的。

 

发现是指对存在的发现,是指对存在的运动、变化及规律的发现,是指对存在的本质的发现。而对自然科学来说,这里的“发现”当然只能是对物质的存在的发现,是对存在着的物质的运动、变化及规律的发现,是对物质自身的和物质存在的本质的发现。对自然科学中的发现来说,只有相对物质的真发现,才能属于科学。而对于不是相对于物质的没发现来说,则不属于自然科学(关于科学中的“发现”和“没发现”,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

 

发明和创造是指将未有的发明出来,将未有的创造出来。对自然科学来说,这种发明和创造,当然只能是将未有的物质发明出来,是将未有的物质创造出来。当发明和创造创造不出新的物质时,也同样不属于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

 

因此,作为科学的自然科学,也就是以物质的存在为对象的。无论是对发现来说,还是对发明和创造来说,也只能以物质和物质的存在为对象。“发现”不可能去发现不存在的物质,“发现”不可能发现不存在的物质的运动、变化及规律,“发现”也不可能发现物质中不存在的本质和物质存在中不存在的本质。同样,自然科学中的发明和创造也不可能发明和创造出不是物质的东西或不可能被发明和创造出的“物质”。

 

因此,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是以自然、物质和物质的存在为对象的。

 

2)以人的发现、创造、发明的思维为存在条件。

 

无论是对物质的发现,对物质的本质的发现,对物质的运动、变化及规律的发现,还是对物质的发明和创造,都首先是一种人的思维的表现。比如对一种不明确的物质、一种有着异常现象的物质来说,人们首先要就这是一种什么物质、物质的异常现象应该证明这一物质是什么物质进行思维。而且,提出这种疑问本身就是一种更先期的思维。然后,人们借助观察、分析、研究、分解、关联、条件作用的思维来对这一物质的现象、结构、特性做出语言的、文字的表述。最后,人们根据能够真正反映这一物质本质的观察、分析、研究的思维结论,根据符合这一物质本质的对物质现象、结构、特性的思维结论,得出这一物质是什么的结论。而这一结论仍然是人的思维的结果。比如水的作为结论的“水”,既不是水自己告诉人们应该称“我”为“水”而被称之为水的。而是由人们通过思维将水定名为“水”的。而在将水定名为“水”之前,人们是要对水的特性、现象进行思维,并最终对水的本质和结构进行思维的。所以,我们才知道水是氧和氢的化合物,也才知道关于水的本质和运动及变化规律。

 

在这里,有三个密不可分的条件。

 

一是思维着的人。如果人和无机物、植物、动物一样,不对任何存在着的自然、存在着的物质和物质的存在进行思维,也就没有了自然科学。

 

二是人的思维。在自然界中存在着无机物、有机物、菌类、植物,它们都没有思维。所以,对它们来说,没有自然科学。动物虽然是有思维能力的,但它们的思维从本质上来说是应对性思维。应对性思维体现于感官对来自于外界信息和内在信息刺激作用下的反应。如,当外界寒冷时,这种外界信息的刺激会驱使动物寻找可以保暖的地方。去寻找保暖的地方和寻找到保暖的地方,都是在思维支配下的行为,也就包含在思维行为。当动物胃部的食物消化完以后,胃部就会产生一种饥饿的信息。这类信息即是内在信息。内在信息的刺激作用同样会激发动物的思维。如,应该去寻找食物了;去什么地方寻找食物;发现食物后怎么占有食物。当然了,动物的行为更多地是受本能驱使,而较少地受思维的支配。所以,动物只有简单思维。而且,动物的思维只是在本能支配下的为己利己的思维。它们是不会以物质世界为对象进行思维的。

 

而人则不然。人从脱离动物的时候起,人的思维就愈来愈少地是受外界信息和内在信息刺激下的、在本能支配下的为己利己的简单思维。而开始成为越来越多地以客观存在、以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复杂思维。所以,才从人的思维中逐渐演化出了自然科学。所以,只有人的思维才能以物质为对象进行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发现和发明。没有人的思维,就意味着自然界或不存在思维、或只有类动物的简单思维,当然也就不会有自然科学存在。

 

三是思维的结论。人通过对自然、对物质的观察、分析、研究,通过对所发现的物质、现象、运动、本质、变化及其存在规律的探究,然后给予相应的定性、赋以相应的说法和名称这些结论。而客观世界原本是不存在这些结论、名称、说法的。只是因为人的存在,因为人的思维的存在,因为人的以主任和物质为对象的思维的存在,才有了这些结论、名称、说法的。因此,这些最终能够反映自然世界和物质世界的、可以使人知道自然世界和物质世界存在的这些结论、名称、说法,就是人的思维的结论,是人的以自然和物质为对象进行思维的结论。没有人的思维的结论,也就没有自然科学。

 

因为人的思维是以自然和物质为对象的,因此,自然科学也就是以人的思维对象为存在条件的。

 

3)以人的发现、发明和创造行为为体现的。

 

当我们目视一个科学家在从事自然科学的研究时,这对一个对这个科学家所从事的相关研究不懂不知的人来说,他所能够了解的就是这个科学家在忙碌着、在不停地动作着、在不断地使用着各种瓶瓶罐罐、在不停地操纵着各种仪器和设备。也就是说,对这个观察者来说,他只是知道这个科学家在行为着。尽管这个观察者在主观上不知道这个科学家的行为对象是什么,但这个科学家的行为的对象就是自然、就是物质,就是物质的发现、发明和创造,也就是在从事着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是以人的从事自然和物质的发现、发明、创造的行为为对象的。

 

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的以自然和物质为对象的发现、发明、创造行为,自然科学本身也就没有了对象,也就没有了作为存在的体现,也就没有了自然科学。

 

除了科学家以外,综观多数人的行为,都是以创造物质财富、或者是与他人共同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为对象的。如果我们把人类历史过程中人的创造物质财富行为的时间进行划分,那么可以说,奴隶制社会极其之前的人类社会时期,人的创造财富的行为占据了人的每天的和终身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在封建社会及其自由资本社会时期,人的创造财富的行为则占据了人的每天的和终身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到了国家垄断资本社会时期以后,人的创造财富行为的时间仍然占据了人的每天的和终身的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这说明创造财富的行为仍然是人的行为的重要对象,创造财富的行为仍然是人的重要行为。

 

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些多数人的行为因为是以物质(物质财富是人所创造的财富中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成分)的创造为对象的,就认为他们的行为也属于自然科学。但是,从大科学的范畴来说,当这些创造物质财富的人们的行为与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们的行为相关联相结合时,同样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正是通过人的创造物质财富的行为、通过人的创造出的与科学家的研究相一致的物质财富时,人们的行为证实着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是存在着的。

 

从狭义的自然科学来说,它也必须是通过人的创造财富这一行为体现时,狭义的自然科学才能够存在。

 

我们说,因为科学家关注的是自然和物质的客观存在,他们的思维对象是未知、不知、未有的物质和存在,他们的行为是发现、发明和创造,因而他们从事的是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的研究。但他们的行为(包括思维行为)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假说、设想、构思,表现为通过研究得出的论文、公式、数据、图纸、定论、定义、结论等等。如果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仅仅到此为止,而不与多数人的创造物质存在和财富存在的行为相结合,不以人的创造物质存在和财富存在的行为为对象,不服务于人的创造物质存在和创造财富存在的行为,那么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也就没有意义,也就不会存在自然科学了。

 

纵观自然科学的存在,正是通过多数人的创造物质财富行为的存在,使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发现、发明、创造行为得出的结论成为新的物质和财富、成为新的品质的物质和财富、成为用于创造物质和财富的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而体现出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的存在的。

 

因此,自然科学是以科学家的发现、发明、创造行为来体现的,也是以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行为来体现的。

 

第三章  人类社会与科学——关于科学包容的范畴和科学的分类

 

我们通过对自然与科学之间关系的分析而得知,当自然与科学结合时,它是通过,以客观存在的自然、物质和物质的客观存在为对象;以人的发现、创造、发明的思维为存在条件;以人的发现、发明和创造行为为体现;而构成自然科学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三个“以……”,便构成了科学是否存在的依据。

 

正因为如此,我们不仅要问,在客观世界中、在人类社会中是否只存在自然和物质。如果是这样的,那么由谁来对自然和物质进行思维,谁又来创造物质和财富?显然,客观世界中只存在自然和物质是不真实的。而人同物质的客观存在一样,是客观世界中的一种最基本的存在。由于人的存在,也就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存在、有了人与物质和财富的关系的存在、有了人与人的关系的存在、有了人与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关系的存在……,并由这些存在的存在演化出了更为复杂的人类社会的存在。

 

既然人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并且由于人的以自然和物质为对象的思维、以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行为的存在构成了自然科学,那么,当人面对物质的存在和人的存在所发生的存在关系时,当人面对由于人的存在而演化出的更为复杂的社会的存在时,人还是否只对自然和物质进行思维呢?人又是否只对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行为进行思维呢?人又是否只对关系到自然和物质的发现、发明和创造进行思维呢?人又是否只对创造新的品质的物质和财富、以及创造物质和财富的新的工艺和技术进行思维呢?也就是说,人在面对更为复杂的人类社会时,人的思维是否还只是局限于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的范围内呢?

 

如果有一些人同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一样,以一种特定的客观存在为对象,对这种特定的对象进行发现、发明、创造的思维,对这种特定的对象进行发现、发明、创造的行为,而他们的思维和行为的对象与科学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思维对象又不是同类的,那么,他们又会不会同科学家因其思维和行为是以自然和物质为对象而构成自然科学一样,构成另类科学呢?当然应该是的。因为这符合判定科学是否存在的三个“以……”的依据。

 

正因为客观世界不只是物质的存在,人的思维不只是以物质和创造物质为对象的,我们就可以认定,自然科学不等同于科学,科学不只是自然科学或不只是包容自然科学。在科学之下还有它类的科学,在科学中还包容着它类的科学。这些类别的科学同自然科学一样,是有自身的研究对象的,是有其自身存在特征的,是有其特殊的存在目的的,是具有特殊的存在意义的,因而是独立的科学。那么,这些类别的科学又是什么呢?这正是我们要说明的问题。尽管这些类别的科学由于早已在人类社会中得到了公认,并且发挥了和继续发挥着无可估价的作用,而使我们现在再来确认这些科学未免显得荒唐和滑稽。但这种确认相对那种否认自然科学之外的科学为科学的观念和这种观念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来说,这种对自然科学以外类别的科学加以确认的做法还是必要的。如果我们因为已经对自然科学进行了确认,那么不妨将自然科学定位为科学之一。那么它类科学则为:

 

1科学之二——社会科学

 

    (一)社会存在是世界中的客观存在。

 

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道德、社会制度、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社会模式、社会管理模式、社会权力、社会权力结构、国家、国家政体、政党、群众组织、社团、民主——专制、自由——束缚、平等——等级、博爱——不人道、法治——人治、社会关系、生活关系,以及体现社会关系的阶级和阶层关系、社会组织内的社会关系、生活组织内的社会关系,还有原始社会形态、奴隶制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自由资本社会的社会形态、国家垄断资本社会的社会形态、以及未来的民众资本社会形态和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社会发展规律、社会革命、社会改良、社会变革、社会改革、战争、军事、文化、经济、政治、历史、近代、当代、未来,以及在当今中国出现的“共产主义社区”、在美国出现的“同志街”“大杂院”……无数个这些我们根本无法一 一道来的存在,就不是物质的存在,而是社会的存在。社会科学的存在正是以这种社会存在为对象的存在。

 

(二)社会存在是人思维的对象。

 

对于人之外的所有无机的、有机的、生物的、动物的、植物的客观存在来说,是不具有我们上述的那些社会存在中的任何一种概念的。而这些存在于我们人类社会中的客观存在原本也是不存在这些概念的。正是通过人对这些客观存在着的社会存在的思维,才形成了这些概念。因此,这些关于社会存在的概念本身就是人的思维的结果和体现。即使是人不对社会存在进行思维,社会存在也是存在的。而且,这些社会存在还会在某一存在(如生产力的存在)或某些存在的作用下、或者是在所有这些社会存在的相互作用下,使这些社会存在处于不断地变化状态之中。在这种变化中,有些社会存在消失了,有些社会存在出现了;有些社会存在是不合理的,有些社会存在是合理的;有些社会存在的形态改变了,有些社会存在的本质改变了,而有的社会存在依旧如故;有些社会存在的作用减弱了,有些社会存在的作用增强了;……。

 

这些社会存在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和作用于群体的和个体的人。正因为如此,社会中就会有一些人以这些社会存在为出发点,从兴趣和爱好出发、从对人的关爱出发,以这些社会存在为对象,去发现和揭示人类社会中那些历史的和已有的社会存在,去发现和揭示现实中的社会存在,去设想和构思未来的社会存在,去发现和揭示这些社会存在的性质和本质,去发现和揭示这些社会存在的相互关系,去发现和揭示这些社会存在的运动、变化及其规律,去判断这些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去批判不合理的社会存在,并给这些被发现和揭示出的社会存在和他们的判断及批判以相应的语言的、文字的概念。

 

(三)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是人的行为的对象。

 

如果我们对物质和财富的存在加以考察,可以发现,在人还没有形成由复杂思维加复杂行为构成的创造性能力之前,物质的存在是由大自然造就的。大自然造就了已有的物质的存在,也在造就物质的不存在(存在的另一形式)和新的物质的存在。而在人类有了创造能力之后,世界中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物质的存在、越来越多的新的物质的存在就不再是由大自然造就的,而是由人创造的了。譬如拿小麦这一物质来说。在人的创造行为没有以小麦为对象时,这一物质是大自然造就的物质。小麦在世界上一年能产多少种籽,也是由大自然造就的。但是,当人的创造能力涉及到小麦这种物质后,人就在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品种的小麦这种物质,就能够创造出比大自然所能创造出的多得多的小麦这种物质。随即,人又创造出了面粉、面包、面条等等新的物质。创造出了种种用以加工小麦的工具和设备这类物质。大自然没有创造出农具类的物质,人却创造出了农具这类物质;大自然没有创造出武器这类物质,人却创造出了武器类的物质……。可以说,人的进化、进步、文明,也就体现在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存在这一特征方面,体现于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能力不断提高和增强方面,体现于人在创造物质和财富时所具有的越来越自由的环境和条件方面。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人不创造物质和财富,那么那些能够被人所创造出的物质和财富就不会存在。如果现今的人类仍然与任何动物一样没有任何创造能力,那么迄今为止的人类所已创造出的一切物质都不会存在和存在过。今天,有许多的物质和财富我们还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去创造它们。

 

对社会的存在来说,却不是人要去创造什么,才能创造出什么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行为本身就是在创造着社会的和人的存在的,就能创造出一种社会的和人的存在的。奴隶主杀死了一个奴隶,这个作为人的奴隶就被这个奴隶主由活的存在创造成为了死的存在;同时,这个奴隶主还创造了奴隶主可以随便杀死奴隶的一种社会存在;奴隶反抗奴隶主的压迫,就创造了奴隶对奴隶主进行斗争的社会存在;一个腐败者的腐败行为,就创造出了一个社会腐败现象的存在;众多的腐败者的行为,就创造了一个腐败社会的存在;所有腐败者的行为的总和,就有可能创造一个导致腐败的社会体制的存在;帝王的一句话,就创造了一条件法律的存在;而统治阶层对这一法律的实施行为,就会创造一种与这条法律相关的社会存在;民主主义思想家们的思维和写作行为,就创造了民主主义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存在;政府的强迫农民种什么的行为,就创造出了政府采用行政命令手段的社会存在,同时也创造了剥夺农民生产自主权的社会存在;即使是父母的过份溺爱孩子的行为和虐待孩子的行为,也创造了错误的家庭教育、父母与孩子的不平等、具有错误意识和不健康心理的孩子的社会的和人的存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家和政府的任何一个正确的决策行为、任何一个制定公正法律的行为、任何一个公正的执法行为,都在创造一种相应的合理的社会存在;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的文明行为,也都在存在着相应的人自身的和社会的存在。

 

人可以没有创造物质存在的行为的存在,可以没有发现、发明和创造新的物质的行为,但人和组成国家的人却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社会意义上的行为,也就在创造着相应的社会存在。人类社会中的历史的、现实的一切社会的存在,就是这么被创造出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只要是在行为着的,也就是在创造着人的和社会的存在的。显然,这是与人的人只有在将特定的物质作为对象、才能创造出特定的物质的现象是完全不同的。

 

(四)社会科学的意义。

 

人们通过(狭义的)自然科学去发现和创造新的物质和财富,而这些被创造出的物质和财富中的绝大多数是可以被使用和享用的,是有益于人和人类的。

 

而人的和群体的人的行为虽然每时每刻都在创造着相应的社会存在。但是这些社会存在却是存在着合理和不合理性质之分的,也就相应地存在着或是有益于、或是有利于、或是符合人的利益与或是有害于、或是有损于、或是违背人的利益和人的本性之分。而且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不合理的、有害的、违背人的利益和本性的社会存在会构成社会存在中的主体成分,从而使社会成为不合理的社会。这也和意味着社会中的多数人会受到侵犯、伤害和损害,意味着社会中的多数人的人性将遭受压抑和摧残。那么,如何判定人的、群体的人(如国家、政府、阶级、阶层)的行为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公正还是不公正;如何判定人的、群体的人的行为创造出的社会存在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是文明还是不文明;如何判定人的、群体的人的行为创造出的社会存在体现的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意义上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停滞、倒退、落后;这就是社会科学的功能作用之一

 

人们通过对社会存在的了解、观察、分析、研究,发现了人的什么行为是不合理、不公正、不文明的;发现了什么样的社会存在是不合理的,并且对人构成了怎样的侵犯和损害;发现了不合理的社会存在对人的创造财富(广义的财富)的行为构成怎样的束缚;发现了不合理的社会存在是如何违背和压抑人的本性的。那么,发现和提出人及人的群体的怎样的行为才是公正、合理和文明的;发现和提出怎样的社会存在才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发现和提出怎样的社会存在才是合理的,是能够体现社会的发展是进步的和文明的;发现和提出怎样的社会存在是能够最大程度地有利于和有助于人创造财富的;人们甚至可以、也有必要提出怎样的社会存在才能够是未来社会中的合理存在的结论。这是社会科学的功能作用之二

 

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是作用于物质和财富的创造的。这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科学本身就可以创造出物质的存在。如创造出新的产品和新的品质的产品,创造出新的技术和工艺,等等。二是自然科学可以和社会的生产体系相结合,共同创造批量的新的和具有新的品质的物质和财富。

 

但是,社会科学却不具有自然科学的这种功能作用。也就是说,社会科学除了能创造出理论、思想、观念、概念、意识、意向发明这些结论的存在外,它既不能通过自身去创造与其理论、思想、观念、意识、意向发明相符合的社会存在,也不能由自己去支配人和群体的人去创造与其理论、思想、观念、意识、意向发明相符合的普遍的社会存在。社会科学只能通过用自己创造出的理论、思想、观念、概念、意识、意向发明这些结论去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使其转化成为人们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只有通过这些跟随社会科学转换了思想、观念、意识的人们的已经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思想、观念、意识的支配作用下的行为,才能创造出与社会科学创造出的“结论”相符合、相对应的社会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影响和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意识,进而创造出新的、合理的、公正的、进步的、文明的社会存在,是社会科学存在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因此,从“创造存在”的意义上来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是相同的,是符合“科学”的本意的。

 

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中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理论、思想、意识、观念、概念、意向发明,并不会被人们轻易地接受,甚至会遭受到压制、禁锢、排斥、抹杀。之所以如此,是有着极其复杂的原因的。但是,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不断地对人的、特别是对群体的人的不合理、不公正、不文明、不理性行为进行揭示、研究、批判,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不断地对由人创造出的不合理、不公正、不文明的社会存在进行揭示、研究、批判,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不断地对社会表现出的愚昧、落后、倒退的社会存在现象进行揭示、研究、批判,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不断地提出新的理论、思想、意识、观念、概念、意向发明的结论,一个社会中的人们(不论是个体的人,还是人的群体)是很难自发地形成自有新的理论、思想、意识、观念、概念、意向发明的,人的行为也很难自发地创造出体现为是合理的、进步的、文明的社会存在的。那么,社会只能处于维持旧的、已有的社会存在的状况,人也就只能处于每时每刻创造着不合理、不公正、不文明的社会存在的可能性之中。

 

因此,社会科学也就有着一种特殊的作用,即,使自己创造出的理论、思想、观念、概念、意识、意向发明这样的结论能够成为社会中的一种存在,能够成为公知的存在。唯有这样,社会科学才能实现自身存在的根本目的:促进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转换和提升;促成合理的社会存在的创造。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社会科学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的某些特定的时期(如封建社会末期),思想家们要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而斗争,为使自己的理论、思想观念、意向发明的存在和传播而斗争。原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创造公正、合理、正义的社会存在,为了创造进步、文明、理性的社会存在。当社会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的确认。也正是因为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的被确定,我们才看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再是以自然的、自发的、盲目的状态发展的,而是处于人的借助社会科学的理性的、意识的、能动的推动之下的发展。也正是因为社会科学地位的被确定,人类社会中的合理存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社会进步、文明和理性的社会存在也才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符合人的利益和本性。社会科学也才体现出了它的——以客观世界存在为对象;以人的发现、创造、发明的思维为存在条件;以人的发现、发明和创造行为为体现;——这样三个科学要件。因此,社会科学是科学所包容的内容之一。

 

2.科学之三——人文科学

 

(一)人是客观世界中的客观存在物。

 

人是一种存在。这没有人否认。与自然和物质的存在相比、与其他生命的存在相比,人又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与社会存在相比,虽然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但人的存在不等同于社会的存在。如,人是可以创造生产力的,人是生产力的要素之一。但人不等同于生产力这个社会存在;对国家来说,无论是作为自然的国家,还是作为社会组织的国家,人都是其构成的重要成分。但人既不是作为社会存在的自然的国家,也不是作为社会存在的社会组织的国家;对于一种社会体制来说,它绝对是一种社会存在。一种社会体制的存在状况或者是构成了对人的不公正、不合理的束缚的,或者是能够使人公正地、自由地存在的,是能够使人的创造能力得到充分地发挥的。但人的存在不等同于社会体制这种社会存在。因此,人的存在又是相对于自然和物质的存在、相对社会的存在的一种独力的存在。

 

人们研究自然和物质的存在、研究社会存在,不等于将人也一并研究了;人们发现物质的存在,发现社会的存在,不等于也发现了人的存在的特性和本质;人们所发现的物质的本质、所发现的社会存在的本质,既不等于发现了人的存在的本质,更不等于发现了人的存在本质;人们创造出的物质的存在、人们创造(无论是无意识的创造,还是能动的创造)出的社会存在,既不等于人的存在,更不等于创造了人的存在。

 

因此,相对于物质的存在和社会存在,人作为一种独立的、特殊的存在,就有其自身的特性和本质。人在特定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中、历史时期内和社会条件下,就会以特殊的方式存在。这进一步说明,人作为一种存在也是变化着的。人的这种变化应该是有着一定的规律性的。而且,在人的不同的存在形式状态下,人就会有相应的存在的本质存在。比如,对多数人来说,人在奴隶制社会中的存在本质(而不是人自身的本质)是奴隶。人在封建社会中的存在本质是农民(至于奴隶和农民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人的存在本质的另一个问题。)人的存在本质的变化、异化、进化、进步,体现的则是人自身的被创造。即从一种社会存在状态创造为另一种社会存在状态。除了人的存在本质外,人也存在一个人的自身本质的问题。人自身的本质有生理和本能方面的本质、有思想观念意识方面的本质、有素质和心理方面的本质、有内在精神方面的本质,等等。人自身的存在本质也是处于变化着的状态的,人自身的存在本质的变化也是有规律的。人自身的存在变化,也表现为人在创造人自己。即从一种内在的存在状态创造为另一种内在的存在状态。如,从不道德的存在状态创造为符合道德的存在状态;从不文明的存在状态创造为文明的存在状态。

 

当有人对人的存在加以关注、研究、揭示、发现的时候,人也就成为了人的思维的对象。当人的对人的思维的结论,起到了逐步加深人对自身存在的认识的作用、起到了使人形成了关于“人”的观念的作用、起到了改变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的作用、起到了使人具备新的本质的作用时,这无异于创造了人的存在。这样,体现科学的三个要件——以客观世界存在为对象;以人的发现、创造、发明的思维为存在条件;以人的发现、发明和创造行为为体现——也就完全与以人的存在为对象、人对人进行思维、人创造人的存在相符合。于是,也就形成了关于人的科学。人们把关于人的科学叫做人文科学。

 

(二)人对“人”的思维。

 

人作为世界中的客观存在,又不仅仅是作为客观存在而存在的。人的存在与自然和物质的存在、与社会的存在又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体现在,

 

1)人不仅仅是自然的造化物。与自然的、物质的存在相比,虽然大自然造就了自然和物质(包括人),但造就出的自然和物质都不能够再造就其他的自然的和物质的存在。而人却是可以造就物质和自然的存在的。我们人类今天所享用的物质和财富,绝大多数都是被人从无中创造出的。我们人类今天所处的自然和环境状态,无论是良好的生态环境,还是被破坏的自然环境,相当部分也是人所创造出的存在。

 

2)与社会存在相比,人的社会性存在,就是被人的行为创造出来的存在。如人的平等与不平等、民主与不民主、权利的尊重和蔑视、自由与不自由、被爱(广义的爱)与不被爱等等这些人的社会性存在,当然是被人所创造出的存在。而动物的社会性存在、植物的社会性存在(如群体性,如群体中的等级关系,等。)则是由自然和自然法则所创造的。人的社会性存在一旦被人创造出来,这种社会性存在虽然是处在运动和变化中的,但新的社会存在却不是由社会存在自身创造的,而仍然是由人的行为再创造的。如一个人的权利的被剥夺,到权利的回归,到权利的再度被剥夺,就是这个人的三种社会性存在状况。他的这三种社会性存在状况,都是由人创造出的。

 

3)社会存在不能创造自身,也不能创造自然和物质。社会存在可以显示人的存在状况,甚至可以影响人的存在状况。但社会存在同样不能创造人的存在状况。自然可以创造自然和物质的存在,自然甚至可以创造作为物质的人的存在。但自然不能创造人的社会性存在。自然的创造自然和物质的存在,只能是一种自然的现象,而不是能动的行为。而人的创造自然和物质存在的行为、人的创造社会存在的行为、人的创造人自身存在的行为(不论人所创造出的这些存在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能够是人的一种能动的行为,也都可以是人的一种意识的行为。

 

面对人的这种独特的存在,人必然要对人自身加以思维。人对人的思维的结果最终会形成一种“人”的观念。随着人对人的思维的不断深化,随着人对人的不断变化的思维,人对人的思维所得出的关于“人”的结论也就相应地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接近人的本质、越来越反映人的本质,“人”的观念也就越来越趋向于合理。这种“人”的观念对人的创造人的合理存在的行为,也就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的被人创造出的存在也就越是趋于合理。

 

人对人的思维,早在人作为原始人时就已经开始了。当人意识到自身与动物的不同,将自身从动物中分离出来,表明人意识到了自身是人,并且用语言和文字将自己称之为“人”时,这就是人对人的思维所形成的第一个关于“人”的观念,即人相对于动物的“人是人”的观念。此后,人对人的思维相继形成了相对奴隶主的人是同一的“生理人”的观念;相对封建社会中的人的依附关系、人的不平等、人的没有民主、人的没有自由、人的不被爱等等存在状况,形成了人是“社会人”的观念;相对人在自由资本社会中的被异化,形成了人在未来的合理社会中,应该是本质回归的人、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是“完美的人”的观念(关于“人”的观念的进化,可参见本人的《人的解放与“人”的观念》的书稿。)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正是随着“人”的观念的这种进化、随着“人”的观念成为普遍的人的意识的升华,而不断地被人自己创造为新的存在状态的。

 

人对人的思维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随着民主主义思想的发展、随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发展、随着存在主义思想的发展、随着弗洛伊德学说的发展、随着生物学和医学的发展而日益深化、细化和全面。从而使人对自身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正是因为人的对人的这种思维的不断充实和强化着关于“人”的观念,使“人”的观念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又正是这些“人”的观念中的内容,反映着人的真实的存在。这些“人”的观念中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人的生物性和生物特殊性的存在。正是通过生物学、医学和生命科学,揭示了人的形体结构、人的生物组织结构、人的复杂思维功能、人的感触性和反应性(如通过语言反映感触)、人的创造性人的基因组合……所有这些生物性质和生物特性的存在。

 

人的本质的存在。如,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人具有同样的人格、尊严、人身、生命的价值并且应该得到同等的承认和尊重……,人具有的这样一些本质的存在。

 

c人的权利的存在。如,人享同等的自由、民主的权利、人享有合法利益不被侵犯的权利、人享有同为人的平等的权利、人享有人道主义的爱的权利、人享具有用于维护自身作为人的本质及维护自身的权利所需要的权力的权利(这种权利即体现为主权在民,还权于民)等等这些人的权利的存在。

 

d人的内在的存在。如,人具有心理、情感、性格、气质、情绪、气魄、勇气、意志、胆量、精神、冲动、羞怯……这些内在的存在。

 

e人的欲望的存在。如,人具有实现那些使自己体现为人的本质、权利的欲望,具有表现的欲望,具有使社会公正、合理、正义的欲望,具有实现多数人能够合理存在的欲望,具有追求幸福的欲望,具有表现的欲望,具有好奇、发现、解疑、探秘、求新、探索、创造、甚至冒险的欲望,具有处于舒适和和谐环境中的欲望……,这些就是人的欲望的存在。

 

f人的意识的存在。如,人具有通过自己的思维形成的思想和意识。人还具有通过接受和转换的方式将产生于他人的思想、观念、批判、观点、意见、建议、构思、设想、看法、想法、主张、希望、理想、幻想……转换成为自己的那些意识。这两个范畴的意识都是人的内在意识。

 

当然,人还有我们这里没有提到、没有涉及到的其他许多的存在。

 

正是人的这些存在,才能够构成人的完整的存在。只有人的这些存在能够得到全面地、充分地体现,人才能够成为完整的人。想一想,远古的人有对人的这些认识吗?而人的对人作为完整的人的存在的认识,正是人文科学的功绩。无论是作为整个人类,还是作为人的个体,人的进步正是体现于人的存在趋向于存在的完整性和充分性的,这也正是人文科学所起到的作用。如果人仍然把人对人的存在的认识局限于人的外观的存在、人的会直立行走、人会说话、人会劳动、人会思维这样的范围,而无视作为人的自己的和他人的所有的存在,可想而知,人对人的认识会是多么地肤浅。人对人的这种肤浅的认识对作为人的自己、他人、群体的他人意味着什么呢?又会对人的对人的存在的创造产生怎样的作用呢?那只能意味着是一种危险,只能产生有害的作用。因为人的创造人的存在与人的创造社会的存在一样,表现为只要人是行为着的,人也就在创造着人的存在。也不论人只是创造自己的存在,还是自己的存在被他人所创造,都是如此。如,父母不仅每时每刻在创造着自己的存在,也在创造着自己的子女的存在;再如,一个官员不仅每时每刻在创造着自己的存在,而他的决定政策的行为和社会管理行为也在创造着群体的他人的存在。当一个社会中的人们对人的认识仍然停留在那种肤浅的程度上,当人的对人的肤浅的认识对人的创造人的存在的行为构成有害的影响作用时,也就不能不令人怀疑,这样的社会对人的认识是不是建立在人文科学基础上的,甚至这个社会又是不是存在人文科学?又是否能够使人创造出人的合理的、文明的、理性的存在?

 

(三)人对人的思维的意义。

 

人对人的思维即便是纯粹的对人的存在的揭示、研究和了解,人对人的思维也具有它的一般的功能作用和特殊的功能作用。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从奴隶制社会一直到自由资本社会,所有的统治集团和绝大部分统治者(甚至包括苏联式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领导者)都不视社会中的多数人为人(如苏联式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很多领导人,并不是把人民群众视为是“人”,视为是需要合理存在、需要满足其合理需要的“人”。而只视为是实现某些非人的“事业”的工具和力量。)它(他)们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或者是由人的本能支配的,或者是由从非人的东西出发、去为了非人的东西的理念支配的。由此,构成了对人的天赋权利的剥夺和肆意地侵犯、构成了对人的自由的束缚、构成了对人的能力自由发挥的束缚、构成了对人的本质的无视和践踏、构成了对人的欲望的压抑、构成了对人的创造性的遏制、构成了对人的社会权力的剥夺、构成了对人的意识的控制。所有这些带来的是对人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甚至是难以忍受的痛苦这种人道主义的灾难。而多数人在这样的处境中,也同样处于对“人”的无意识状态(如原始人和早期奴隶们的无意识,如我国“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对“人”的无意识)。在这种对“人”的无意识作用下,或者是在“以教为本”“以什么什么为本”的观念支配下,人们对自己的、对处于与自己有着同等地位和同等身份的他人所遭受的这种被伤害、痛苦和毁灭没有反应,或者是麻木不仁。甚至会成为给他人造成这种伤害、痛苦和毁灭的参与者。

 

而统治者和管理者们的这些行为的存在,体现的就是他们作为人的一种存在状态。而多数人的处境和他们的行为体现的也就是他们的作为人的一种状态。那么对今天的世界来说,一个文明社会中的人们的存在状态还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的观念,或者说是人的“从人出发、去爱人、去为了人”的观念,已经成为了直接管理者(如国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如企业中的管理者)和社会公众的普遍的共同观念。由此,人才享有了充分的权利,人之间才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人才具有了充分的民主,公民才具有了真实的民主权力,人才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和由人的独立意识导致和体现的人的意识的统一性和同一性。如“人”的观念就是通过每个个人确立起的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的“人”的观念后,才表现为形成了社会的统一的和同一的“人”的观念的。而法的意识、权力意识、自由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人道主义意识、尊重妇女的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热爱自然的意识、保护动物的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意识等等,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的和人的统一的和同一的意识,无不是通过每个个人的独立的、自主意识的形成而形成的。由此,无论是组成人的群体组织的人(如国家和政府工作人员),还是每个人的个体,才能够表现出相互地对人的人格和尊严的尊重,对人的人身和生命价值的珍重,才有着有序的道德,才具备了为了表现和体现自身价值的、为了追求自身幸福的创造的、创新的、创先的、创精的、创大的精神、气质和冲动行为。一个没有或缺乏“人”的观念的社会和人、一个不能够使人认识“人”自己的社会,能够做到这些吗?

 

当人由历史的那种存在状态变化为现今的存在状态时,这是什么?这就是人所创造出的人的新的存在。人们在这样创造人的存在时,依据的是什么?是人的关于“人”的思想和观念。而关于“人”的观念和思想,当然是来自于人文科学的。所以,人的创造自己的符合合理、文明、理性原则的存在所依赖的就是人的研究人的科学,即人文科学(当然,这里也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起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是借助人文科学创造的内涵日益充实和丰富的“人”的观念,如果人们不是借助人文科学将“人”的观念转化成为人自有的观念,如果人们不是借助人文科学的对人的全面存在的揭示来认识人自己,如果人们不是借助人文科学来增强自身作为真正的人的存在的合理的和有意义的欲望和需求,人会把自己创造成为现代的社会人和文明人吗?

 

近年来,人们经常做这样的比较,说的是西方社会的老太太,从年青时就贷款买房子,也就住了一辈子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中国的老太太从年轻始开始攒钱,在临终前用这些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却一辈子没有住上好房子。这当然与社会的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相关。但也与根深蒂固的财富观念、缺乏对自己生存意义的认识相关。正是在这种意识和观念的支配下,中国老太太们创造了自己艰苦生存一辈子的存在。

 

在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干预农民的生产自主权的现象,还存在着政府对企业乱收费的现象。这实际上就是政府在创造着组成政府的人们自己的存在,也是政府在创造着作为农民的存在和作为企业成员的存在(当然了,政府的不合法的行政命令和乱收费又是这些政府创造出的不合理的社会存在。)

 

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封建迷信回潮的现象。那些深陷封建迷信深潭的人们,实际上就是被自己的存在交给“它”来创造,实质上又是自己在创造着自己的一种不合理存在。

 

在不合理的教育理念的作用下,当我们的中小学生们和青年们疲惫不堪、身体孱弱、没有欢乐、没有想象、没有激情、没有创造精神、没有创造能力、以自我为中心、在自己的意识和目光里除了自我而空无一切、不知道尊重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公德、不知道珍重(自己的、他人的、乃至动物的)生命……时,这些就是他(他们)的被创造出的人的存在。他(他们)的这些存在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被“他”或“它”所创造的。

 

……。

 

所以,我在我的许多文书稿中说到:人的社会性存在是由社会(实质上还是人)创造的。而人的个人的存在却是由自己存在的。上述四例说明的即是这个问题。但究其根源,都是因为社会没有实质存在的人文科学、没有用人文科学去教育人(包括官员在内的所有人)如何正确地认识人和如何正确地对待人、没有在普遍的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人”的观念这些原因造成的。看一看历史中的和现实中的人的比这些存在更为悲惨、更为残酷、更加违背人性、更加缺乏人道、更丧失理性的人的存在(伤害他人的人的存在和被伤害的人的存在),其根源也都在没有“人”的观念。所以我才说:“没有‘人’的观念的社会,是极其可怕的社会,是会酿就灾难的社会。”当我们今天通过分析认识到“人”的观念的形成依赖于人文科学的存在和发展时,我们应该把上述的话扩展为:“没有人文科学的社会和没有‘人’的观念是可怕的社会,是会酿就灾难的社会。”要使一个社会成为理性的、文明的、人道的、人的存在是不断地趋向合理性的社会,这个社会就必须要有人文科学,要发展人文科学,要用人文科学去教育人,哪怕这种人文科学的存在仅只是“借用”的。

 

正是人的对涉及人的方方面面、由表及里认识上的不断扩展、进步、深化、细化,使人的对人的认识逐步形成为了人文科学,也才由此形成了日趋完善的、升华的“人”的观念。又正是在这一观念的作用下,人才将对自身的存在的创造推向了合理、文明、理性的发展道路上去的。

 

正是在人文科学和“人”的观念的作用下,人的存在越是表现为是理想的、文明的、合理的,也就越是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出人的存在是由自己创造的,人也就会越是趋向于更高程度的理性、合理、文明的发展。

 

社会科学存在的作用和目的在于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存在。人文科学存在的作用和目的在于创造人的个体的内在的合理的存在。但是,一个社会要真正实现合理的社会存在的创造和实现合理的人的存在的创造,则必须首先使人的思想、观念、意识不断地增添新的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的内容,甚至是彻底地更新。这只有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作用才是可能的。

 

人文科学对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作用,就在于教人如何认识“人”。如,教人如何认识人作为人的生物性和特殊生物性的存在;教人如何认识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内在的存在;教人如何认识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本质的存在;教人如何认识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和权力的存在;教人如何认识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的、理性的、正当的欲望的存在;教人如何认识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思维能力、思想、观念、意识的存在。或者也可以这样说,人文科学对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作用,就是要让人自己思考: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应不应该是一个不依附于他人(或它)的独立存在的人,且不去不合理地束缚他人的自由;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应不应该去独立地思和想,且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控制他人的思想。将人造就成为不会思与想的人(但人的独立的思和想,并不等于人在作为群体时,必然是思想不统一的。实际上,人只有在能够独立地思和想的状况下,才会产生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的思想,更多的人才会把这样的思想转化自己的思想,社会也才能真正实现思想的统一,才能实现精神的统一,才能实现人的行为的统一。而恰恰是在人不能独立地思和想的状况下,人们只能处于或者是没有思想地依附他人、或者是受自身本能的支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才真正表现为思想的不统一,因为对于没有思想的人来说,是无所谓思想的统一的;在这种状态下,人会表现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于是,人在作为群体时,不仅没有思想的统一,而且,在精神方面或者是被异化的,或者是无法统一的。在人的行为上则是每个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随心所欲。);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应该有着怎样的本质、价值、权利、人格、尊严;人是不是应该实现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的本质、价值、权利、人格、尊严,且不去无视、否定、侵犯、损害他人的作为人的本质、价值、权利、人格、尊严;人作为人是不是应该去满足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的、理性的、正当的欲望,且不去压抑和打击他人的健康的、理性的、正当的欲望;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是不是具有创造、创新的潜能,又是不是应该去自由地发挥这样的潜能,且不去磨灭、限制、束缚他人的这种潜能和潜能的发挥;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是不是应该享有人道主义的爱,是不是不应该有能够给他人造成肉体和精神痛苦的非人道的无爱和不爱;人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应不应该有符合理性、正义原则的理想和追求,并去实现这种追求,且不去扼杀他人的这种追求;人作为人是不是应该将自己和他人视为是同一的“人”,视为平等的人,既不将自己和他人贬于他人和自己之下,也不将自己和他人凌驾于他人和自己之下;……。

 

人们为英国人的“傻冒”而感慨、为日本人的守序而感慨、为美国的导游和司机的热情和尽职尽责而感慨、为西方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而感慨、为西方人的彬彬有礼而感慨、为西方人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和认真态度而感慨、为发达国家中的青年人的自立和创业精神而感慨、为发达社会中人们具有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而感慨、为西方人具有的冒险精神而感慨,总之,面对人家的文明,我们有着无限的感慨。但是,这些精神、这种文明难道是他国、他民族固有的吗?当然不是。而是几百年来人文科学的发展、将人文科学施教于社会的结果。是使普遍的人懂得了什么是人、知道什么是人的存在的价值、知道如何尊重人、知道如何去创造作为人的自己的存在的结果。

 

如果说,对社会来说,人只要是行为着的,也就在创造着社会的存在。社会科学的作用就是对人们的行为以合理的导向,以引导人的行为去创造合理的、文明的、进步的社会存在;那么,对人来说,则表现为人只要是存在着的,人也就在创造着自己的和他人的存在。人文科学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以科学的、合理的人文思想,以引导人创造自己的和他人的理性的、文明的、合理的存在。

 

3.科学之四——思维科学

 

1)思维是客观存在着的人的思维行为。

 

不会有人认为一块石头会在思维,因为人们都知道石头是没有生命的。也没有人会认为植物会在思维,因为人们都知道植物虽然有生命,但没有可以用于进行思维的大脑。有大脑才会有思维的能力。因此,动物会思维,人也会思维。但是,考察动物和人的思维的差异,我们会发现,动物的思维只是简单的思维,而人的思维则是一种复杂的思维。那么,又如何区别动物的简单思维和人的复杂思维呢?我想,以下两点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界定:

 

一是思维对产生于自然中的外界信息和产生于思维主体的内在信息的依赖程度。所谓的自然外界信息,是指产生于自然世界中的诸如冷、暖、热、光亮、黑暗、降水、火、攻击等等。在来自这些自然世界中的信息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作用下,动物都会通过简单的思维指挥其躯体做出应对的反应。当这种应对反应成为一种习惯时,对于这类来自自然世界中的信息对神经系统的刺激,动物甚至不再需要经过大脑的简单思维,就可以做出本能的应对反应。所谓内在信息,是指产生人和动物体内的诸如饥饿刺激、性的内分泌刺激、哺育后代时形成的内分泌刺激、不舒服感、痛感等。在这些内在信息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作用下,人和动物同样会通过简单思维做出应对反应。这种由简单思维产生的应对反应成为习惯后,同样会转化为本能的应对反应。

 

动物的思维之所以是简单思维,就是因为它们的思维只是依赖于自然世界中产生的外界信息和体内产生的内在信息的存在。也就是说,当这些信息产生出并作用于自身的躯体时,才启动思维程序。如动物在饥饿时,产生的饥饿信息才会启动动物的思维和本能,动物才会去寻找食物。一埃饥饿信息消失和不存在,而饱的信息存在和发生作用时,动物便不再进行关于“食”的思维。而人则不是这样。人固然存在着饥饿进食的本能,但在饥饿信息不存在时,人仍然可以进行关于“食”的复杂思维。如,如何种植更多的粮食,如何饲养更多的禽畜,如何更好地储存粮食,如何更好地加工食物,如何烹调出更好的饭菜和食品,如何在进食时能有更好的气氛,甚至是如何借助进食来达到其他的目的,等等、等等。动物只有在体内产生了强烈的性信息时,才会通过简单思维或本能去寻找异性进行交配。一埃交配完后使内在的这一信息消失,相关的思维也就停止了。而人的关于性的和异性的相关思维,显然并不仅仅依赖于强烈的性信息。人即使在没有强烈性信息刺激的情况下,对异性的思维同样是存在,并且是极为复杂的。

 

二是思维是否是仅仅服务于自身的本能和自身的需求范围内的,是否是超越自身范围的。对于动物来说,无论是产生于自然世界中的信息、还是产生于自身体内的信息,这些信息存在时,“我”感受到了它的存在只是相对“我”而存在的,刺激的只是“我”。那么“我”的思维即是针对对“我”产生了刺激的那些信息的。“我”的思维也只是服务于“我”的。如果这些信息是刺激了它或它们的,“我”是不会感受到这种刺激的,因此,“我”是不会对这些信息有反应的,“我”也就不会因为这些信息的存在进行围绕“我”和服务于“我”的思维的。当然更不会在没有能够对“我”进行刺激的信息的情况下,去为它进行思维。所以,我们可以从动物世界中看到,对绝大多数动物来说,“我”动物对它动物的饥饿、病痛、被猎杀、死亡是漠然的,是视而不见的。因为发生在它动物身体内的信息刺激不会被其他动物感受到。因此,也就不会启动其他动物的思维。而人则不然。对一个寻求不到食物的饥饿者来说,即使产生于这个饥饿者内在饥饿信息不会刺激任何一个他人的神经系统,他人也同样会通过思维感知饥饿会带给饥饿者的不仅是饥饿信息的刺激,而且可能会产生饿晕、饿病、饿死的结果。然后,他人还可以通过思维来决定是不是给这个饥饿者以食物或其他的帮助。一个人性成熟后,发生在他体内的无论是一般的性信息、还是强烈的性信息,都不会刺激他人的神经系统。但他人却会通过思维感知他(或她)的性成熟、性冲动,并通过思维为他(或她)寻找异性伴侣,通过思维为他们操办十分复杂的婚礼。显然,人的思维不仅仅对应的是对自身的神经系统产生刺激的信息的,而且可以是对应于自然世界中客观存在着的所有信息的;人的思维不只是服务于自身的,而且可以是超越自身的范围而服务于他人和它物的。

 

这就说明,人的复杂思维表现为可以不受自我范围的局限、可以不受外界信息和内在信息刺激的局限,可以超越自我的范围而无限地扩张和延伸。无论是古代的科学家,还是现代的科学家,在以物质为对象进行思维时,那些被思维的对象不会产生任何信息来刺激这些科学家们的神经系统。可是这些科学家们还是要启动思维来对这些物质的外在的存在、运动的存在、变化的存在、内在的存在、本质的存在进行思维(而动物就不会也不会去进行这样的思维);社会统治者、社会管理者、政治家们每时每刻都在行为着,他们的行为都在创造着社会的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存在。不论他们创造出的存在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他们的行为都是受制于他们的思维的支配的。无论他们是从个人利益出发、从家族利益出发、从阶级利益出发、从特权阶层利益出发,还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社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出发,他们都在不停地思维着。而启动他们思维的绝大部分信息不会是直接刺激他们的神经系统的信息,而他们的思维所围绕的、所服务的对象也不只是自我;而思想家们的思维,不仅不是在外界的信息和自身内在的信息刺激作用下启动的,不仅不是围绕于自我、服务于自我的,甚至反而是会给自己带来灾祸和窘困的,会使他们体内产生饥饿、疼痛、悲痛、病痛这些内在信息的,甚至是会他们带来生命危险的,但为了追求真理而思维、为了发现真实而思维、为了社会存在的合理而思维、为了人的存在的合理而思维几乎成为了他们全部思维中的思维。而且,思想家们的思维是最为复杂的、是最不受本能支配和驱使的、是最为理性的、是最具连贯性的,也是最具科学性的;即使是最一般的劳动者,也是在不歇地思维着的。如,如何找一个工作,如何进行这一步的劳动,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劳动,自己的劳动能够获得多少收入,劳动收入如何安排家庭生活,等等。

 

相对动物而言,可以说人就是一种思维着的动物。也因此,思维不仅在人类社会中是客观存在的,在自然世界中也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

 

(2)“思维”是人的思维的对象。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人的思维的对象是自然和物质的存在、是社会的存在、是人的存在。尽管人们都是以这些为对象进行思维的,但却丝毫不等同于人的思维的结果因此而会是相同的和一致的。科学家们在对同一物质进行思维时,有的科学家无法发现这一物质的存在、这一物质的内在的存在、这一物质的本质的存在、这一物质存在的变化和变化规律。而另一些科学家却能够做到这些;有些工程技术人员花了很长的时间、耗用了很多的财力才能发明出一种物质或技术,甚至发明不出这种物质和技术。而有的人却仅凭自己的思维和少量的时间和财力,就能够发明出这种物质和技术;社会科学的思维者们在对同一社会现象、社会存在进行思维时,得出的思维结论却是不尽相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他们提出的意向发明也是不尽相同的;对统治者、政治家、社会管理者们来说,针对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人的利益、人的权利等等问题,他们的思维可以做出千差万别的、乃至根本对立的决策,他们也就在创造着千差万别的、甚至是对立性质的合理的和不合理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存在;对历史的存在而言,人们在对其进行思维时,有些人仅只是把它们看作是已经过去的存在,是死亡了的存在,甚至是通过思维去编造历史、篡改历史。而有些人则能够通过历史的存在揭示出社会和人的发展、变化、进步的规律,并将历史与现实加以结合,以服务于现实;对于某种偶然的、新的社会现象,有人只是以注意到的思维方式进行简单的思维。而有的人却可以通过这种偶然的、新的社会现象发现对社会有重大影响作用的一种必然性;即使是对人的思维来说,为什么有人会视他人为“人”而尊重他人。而有人却视他人为“非人”,会去肆意地去侵犯、伤害、损害他人的权利、利益、人格、尊严、人身、甚至生命。为什么有人能够认识到自身作为人的价值和本质,去创造自己的存在,去完善自己。而有的人则会把自己视为“非人”,把自己的人身依附于它或他人,把自己的权利拱手让给他人,把自己的存在交由他人去创造。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人的思维的差异太大了。从物质的观点来说,人的思维是相同的。人的思维都表现为是依赖大脑和脑细胞进行思维的。都是通过对信息的储存、调出存储信息加以重新组合,并与新的信息进行碰撞和合成而构成新的信息的。这些通过碰撞、组合、合成的新信息,就是思维的结果,就是思维所得出的结论。这些思维的结论或者是重新储存到思维者的大脑中,或者是通过语言、文字而输出(如果电子计算机能够进行这种信息的组合、碰撞、合成,并且能够破译组合和合成的新信息,那么电子计算机的功能就会接近于人脑。这是我很早就有的想法,而且很想就此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但苦于没有充分的时间。)那么,人的思维结果却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异呢?这里,除了人们因为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同的人能够储存的信息上的差异外,人的思维的出发点、思维的角度、思维的方式、思维的方法、思维上的程序、思维关注的对象等等,显然是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这些关系到人的思维的因素又是怎样的,怎样的思维的出发点、怎样的思维角度、怎样的思维方式、怎样的思维方法、怎样的思维程序才能够使人的思维符合思维本身的合理性,使思维产生的结果符合合理性原则,能够使人产生从更丰富、更奇特、更具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思维成果。这就是思维本身的科学性问题。

 

(3)思维行为方式

 

人的思维是一种意识活动,也就是思维行为,即表现为思维时的意识行为。因此,思维行为同样是人的一种创造行为,是人的通过思维行为创造思维结果的创造行为。

 

一个家庭主妇通过思维,就会创造一种如何分配和使用家庭收入的思维结果。而她的家庭生活的存在状况,就是在这种先行通过思维行为创造出的思维结果支配下的肢体行为而被创造出的;自古至今,思想家们创造出了无数宝贵的思想财富。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能够不断地趋向于进步和文明,就是受益于思想家们的由思维行为创造出的思维成果的;统治者、政治家、社会管理者们无时无刻不在创造着合理的或不合理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存在。这些存在又都首先是在通过他们的思维行为创造出的思维结果的支配作用下,被创造出来的(关于思想家与统治者、政治家、社会管理者在思维和创造存在上的关系,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企业家、劳动者都在行为着,也就都在创造着存在。他们创造存在的程序都与家庭主妇、统治者、政治家、社会管理者们是相同的。

 

从存在的角度来说,尽管人的思维所产生的结果、思维成果、思维结论似乎不是一种有形的存在,但它们仍然是一种存在。比如,家庭主妇通过思维形成的生活安排计划,尽管只是存在于主妇头脑中的无形存在,但它确实在支配着家庭主妇的生活安排的肢体行为;同理,社会统治者、政治家们所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决策,所下达的一个命令,所制定的一项法律,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一种存在着的、支配人的社会行为并创造社会存在的思维结果;科学家们通过对物质的研究所提出的假设、假说、猜测,所形成的公式、数据、图纸等,就是他们的思维成果;而思想家们的关于社会存在的、人的存在的、人的思维的思想、观点、理论、著述,就更是一种存在着的思维成果了。而且,其中许多的思维成果还是不灭的、永存的思维成果。从创造思维成果、思维结论的存在的意义来说,人的对人的思维行为的思维,当然属于科学的范畴。

 

正如我们前文所说的那样,尽管人都是具有思维能力的、是在进行着思维行为的、都在创造着思维结果和思维成果的存在、人的创造存在的肢体行为都受制于其思维结果的支配方面是相同的。但人的思维方式和随之产生的思维结论却是千差万别的,甚至在性质上是冲突的和对立的。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了揭示人的思维的秘密、揭示存在于人的思维行为中的方式和方法、揭示与人的思维相关的各种要素,以使人的思维行为更符合合理性、符合某种科学性,使人的思维产出的思维成果和思维结论更丰富和更新颖,使人的思维产出的思维成果和思维结论更符合作为思维对象的物质的、社会的、人的客观存在和本质,使人的思维产出的思维成果和思维结论更接近于真理和真发现,从而使人的肢体行为更为理性、更为文明、更符合社会和人的合理性要求,使人创造出的存在更合理,使社会和人的发展能够不断地趋向进步和文明、趋向更高程度的进步和文明,于是,就有人对人的思维行为进行思维。人的思维本身因此成为了人的思维的对象。当人们对涉及人的思维的越来越多的相关问题形成了一个系统、构成一个体系时,思维科学也就形成了。但人们并不是把关于思维的科学称之为思维科学,而是称之为哲学。但从本质上来说,哲学就应该是思维科学。因为“思维科学”之说更符合人的对人的思维进行思维的本意。

 

通过人们对人类思想史的研究表明,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虽然晚于人的对自然和物质的、对社会、对人的思维。但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也早已在中国的战国时期、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开始了。在那个时期,人们就已经提出了有关思维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问题、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人的思维的对象的问题、提出了思之源(如,思维是出自于心还是出自于脑)的问题……。也就是说,人的思维所涉及的这些问题,就是思维科学的一些基本问题。

 

德国古典哲学无疑使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达到了一种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程度,使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使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真正涉入到了思维的本质、并揭示出这一思维对象的本质。如黑格尔对辩证法、对精神问题、对逻辑问题的涉入和揭示;如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的提出。在德国古典哲学之后,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不仅在继续着,而且在扩展着、深化着。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提出;如存在主义对关于人、意识、存在关系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进行的深入探究;等等。

 

正是哲学家们的这些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使人的思维的秘密不再是一种虚无、虚幻和抽象的东西。而是成为人们可以把握的、可以运用的、可以提高思维效率和思维质量的工具和方法。

 

如,思维的立场、出发点问题——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建立在人的基础上,建立在追求合理性的立场上,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等等。

 

如,思维的方法问题——逻辑的方法,演绎的方法,推理的方法,辨证的方法,批判的方法,实证的方法,等等。

 

如,思维的形式问题——绝对与相对,局部与整体,片面与全面,现象与本质,表象与实质,意识与存在,形式与内容,外在与内在,量变与质变,渐变与突变,守旧与创新,机械与辨证,主观与客观,静态与动态,静止与运动,精神与物质,经验与实践,原因与结果,能动与被动,盲目与清醒,等等。

 

如,思维的形态问题——先入为见,独断专行,个人决断,组合思维,聚合思维,控制思维,等等。

 

……

 

哲学家们的对这些隐含在人的思维行为中的、对人的思维行为起着支配作用的要素的揭示,对人的观念的变革无疑是一场革命。它至少使人们可以认识到,作为一个“人”,都是可以思维的,都是可以有思想自由的,都是可以有自己的思想的,也都是可以进行理性思维的,人的行为都应该是由自己的理性思维来支配的。

 

哲学家们的对人的思维立场的思维,对政治家们的思维立场的根本转变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思维科学形成以前,尽管更早一些的思想家们也涉及到了人的思维立场问题,但统治者们的思维仍然主要是受制于自身的本能、直觉、情绪、喜怒哀乐、野性支配的(可参见本人的《人类思维发展》的书稿)。而在思维科学形成之后,政治家们的思维逐步趋向于了理性、趋向于了对合理性的追求、趋向于了将自身思维的出发点建立在“人”的起点上,也才使人类社会趋向于了对越来越多的合理存在的创造,趋向于了对人的合理的社会性存在的创造,从而整个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起草的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等文献,他的主权在民、人民有权消灭他们不信任的政府的思想,集中体现了那一时代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精髓和对政治家的巨大影响作用。

 

哲学家们的对思维方法、思维形式、思维立场等等方面的思维,对于进行自然科学思维的科学家们、对于进行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思维的思维者们、甚至是对思维科学自身进行思维的思维者们的思维行为无疑是一种催化剂和推进剂,对他们的思维活动提供了巨大的助益,使他们的思维发现能够更多的是真发现或是接近于真发现的发现,使他们所揭示出的存在更多的是本质性的存在,使他们能够发现更多的规律,使他们提出的意想发明更符合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需要、更有效率、更具合理性、更具可实践性、与行将创造出的合理性存在更相符合。

 

而哲学家们在探讨人的思维立场、思维方法、思维形式时涉及到的关于人的存在、关于人的本质、关于人的价值时所形成的人文科学内容,形成的“人“的观念,更是对人的观念的改变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并决定着社会存在和人的存在的创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如果说社会科学发展的意义主要还是直接体现于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家、社会管理者、社会活动家身上和体现于行将步入政治家、社会管理者、社会活动家身上的话,那么人文科学发展的意义则可以通过包括最普通的公民身上得到体现,因为人文科学可以使所有的人直接趋向于现代的和发展的文明。

 

尽管思维科学的这些意义和作用不是可以直观的,甚至是思维者们自己都不能觉察的,但它确实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如,在每个个体的人的思想中树立起“人”的观念),在改变着人们的思维立场(如,可以使每个人的思维从自身的和他人的价值、生命、人格、尊严、权利、利益出发),在改变着人们的思维习惯(如,是习惯于从非人出发还是从“人”出发,是习惯于从非理性的本能、情感冲动出发还是习惯于理性的思维,是习惯于自主的思维还是习惯于盲从,等等)(当然,要体现人文科学的这些作用和意义,是需要一定的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思维科学和人文科学必须在一个社会中真正地存在,思维科学和人文科学在一个社会必须得到真正的重视,人文科学在一个社会中必须贯穿于始自幼儿的所有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之中。)思维科学的这一意义和作用,我们既可以从思维科学形成前后时期中的人(包括科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民众)的思想状况来说明,也可以从哲学(即思维科学)得到发展和发达、哲学教育的受到重视和普及的社会中的人们所表现出的人们的观念、人思维的独立性、人的精神状态、人的素养、人的素质,以及人的对新的合理性思想、新的合理性社会变革、新的合理社会存在的接受和认可程度、人具有的创新创造的思维能力和行为能力状态与那些哲学(即思维科学)不发展、不发达、被漠视的社会中的人的存在状态的对比中,可以感受到。

 

至此,我们还可以给思维科学存在的意义以一个符合“科学”的定义,既思维科学的作用就是创造人的思维的。即创造人的出发点合理的思维、更高效率的思维、与存在更相符合的思维、理性的思维。当人的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也表现为它是以创造一种存在为对象时,它不是科学又是什么呢?

 

(4)思维科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交融。

 

人们将思维科学称之为哲学。就表象来说,哲学似乎从来都不是一种单独存在的科学。也就是说,在哲学的发展中,很少有纯粹的对人的思维进行思维的理论存在。这就是说,哲学家们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从来都是与其他科学交融在一起进行关于人的思维的立场、思维的出发点、思维的方法、思维的形式的思维的。如,康德的哲学就往往与自然科学交融在一起;黑格尔的哲学就与德国当时的现实社会密切相关;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从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和对 现实社会的批判中形成的;而存在主义哲学中如果还包含有关于思维科学的话,那就更是与人文科学交融在一起了。因为存在主义哲学从本质上来说,更应该属于人文科学范畴。存在主义哲学更多地是研究人、研究人的存在和存在关系的科学。而对于像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科学家来说,无论是通过他的思维成果(相对论),还是他自己的表述,都很外在表现从了他是如何将思维科学融入到自然科学中去的(与康德不同。康德是通过对自然的思维,来发现思维科学要素的。而爱因斯坦则是通过思维科学的作用,来发现自然存在的奥妙的。)

 

尽管人们对人的思维的思维不像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那样可以构成纯粹的对自然和物质的思维、对社会的思维、对人的思维的学说、著述、理论,而是与其他三类科学交融在一起的。但毕竟还是把存在于人的思维行为中的有关思维科学的要素(即关于哲学的语汇及要义)发现了出来、剥离了出来、表述了出来,并形成了系统的、自成体系的关于思维的科学。这可以从人们对思维科学的总汇——大学中的哲学教育内容——中得到印证。大学中的哲学教育内容可以说是体现了纯粹的关于人的思维的科学的存在。但是,如果要真正理解思维科学,又只能通过人自己的将思维科学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交融在一切的方式、将思维科学转化为人自身的一种精神时,才能做得到。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思维科学的“纯粹性”也就没有了意义。因为思维科学的真正意义已经通过人的精神体现于人的对自然和物质的思维的成果、人的对社会存在的思维的成果、人的对人的存在的思维的成果之中了。

 

第四章  科学的构成与科学之关系

 

    1.科学应该是一个总体的概念

 

以上,我们分别论证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即哲学)之所以成为科学的要义。至此,我们又是否可以认为:科学即是自然科学、科学即是社会科学、科学即是人文科学、科学即是思维科学呢?或者说,人们是否可以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根据自身的需要,或者根据社会某一方面的需要,来这样认识科学呢?显然,这是不可以的。因为科学只能是一个总体的概念。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只能是科学的分支。总体的科学又只能是由这四个分支科学综合构成的。

 

我们在分析每一科学分支时,都指明了它们存在目的性。即,自然科学存在的最终目的是创造物质和财富的存在;社会科学存在的最终目的是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存在;人文科学存在的最终目的在于创造人的个体的合理存在;思维科学存在的最终目的在于,创造能够支配人的创造物质和财富的行为的、创造能够支配人的创造合理社会存在和合理的人的社会性存在行为的、创造能够支配人的创造人的个体合理存在行为的属于真发现的、符合理性的、具有合理性和可实践性的思维成果的存在。思维科学存在的目的还在于,有助于人在创造这样的思维成果时更有效率、更有理性、更具科学性。

 

我们说科学可以起到所有这些作用,这是因为,我们所说的科学指的是总体的科学,是科学包容的四个分支科学在各自发挥作用。但人们不能说某一分支科学即是科学,即可以替代其他分支科学而发挥“科学”的全部作用。这当然是根本不可能的。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不可能替代和取代社会科学去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和合理的人的社会性存在,不能替代人文科学去创造合理的人的个体的存在,不能取得思维科学去发现思维的奥秘和思维的方法、技巧、形式(如果有自然科学家在进行自然科学的思维过程中,转而去进行关于人的思维的思维,那不是他在用自然科学取代思维科学。而是他在进行自然科学的思维时,也在进行关于人的思维的思维),更不能取代和替代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去进行和创造关于社会的、人的、哲学的思维和思维成果。除非自然科学家放弃对自然科学的思维而转换成为或思想家、或政治家、或哲学家。同样,其他任何一种分支科学也不能取代和替代其他三个分支科学的功能作用。

 

科学可以起到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能够对人的存在、对人的思维状态、对人的行为具有关键作用的,是对人的观念的改变,是人的相应于观念的改变而发生的精神状态的改变。当一个人、当一个时代中的人们用一种全新的合理的和科学的观念来看待客观物质世界、来看待社会、来看待作为人的自己和他人时,他自身就从一种旧的存在形态改变为了一种新的存在形态,也就可能会使自己的行为由被一种无知、不知、冲动的、本能的、旧的、传统的、保守的、愚昧的思想、观念、意识的支配,转变为由知识的、认知的、理性的、不断进步的、不断升华的、不断文明的思想、观念、意识所支配。人和人们也就会有与自身过去的精神状态完全不同的精神状态,人也才可以创造出自己新的存在状态。人的这种思想、观念、意识的进步、升华、文明和随之的精神状态的转变,同样是所有分支科学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不可能是某一分支科学可以独自做到的。

 

一个人可以通过自然科学认识到,宇宙中的物质是由最初的宇宙大爆炸产生的,认识到物质是由原子、电子、原子核、质子、中子构成的,认识到许多的生物是在生命的进化过程和遗传突变中被创造出的。这样,这个人自身也就从一种神创造了自己的存在意识状态和对神的崇拜的存在状态,转变到一种全新的对自身的存在的认识、对物质的存在的认识的存在状态。因而也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他的行为方式。但是,他的这种存在状态的改变和他对客观物质的认识的改变,并不等于他对社会存在的认识、他对人的存在的认识的状况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当他权利被剥夺时、当他的自由被不合理地束缚时、当他与他人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时、当他创造出的财富被他人“合理”地掠夺时、当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有着怎样的合理性欲望时、当他不知道自己有作为人的创造能力时,他并没有对社会不合理存在的认识,没有对人的权利、自由、平等的认识,没有对不合理分配的认识,没有对“人”的认识。而他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并不能随带着使他也能够对社会、对“人”有全新的认识。那么,他的存在就不会是一种全新状态的存在。他的行为就会受他的对社会存在、对人的存在的不知、无知意识和观念的支配,就会受到不合理的社会存在、不合理的人的存在状况的制约。在我们的社会中,一些科技工作者和社会的学者们的单向知识不可谓不丰富,但他们依然是盲目地追逐职称、盲目地进入邪教,仍然依恋于吃国家饭。就是因为人们不能认识社会、不能认识“人”、不能发挥自身能力、使自身受制于社会制约的存在状态和精神状态的体现;我们的学生们(包括小学生)的科学知识不可谓不丰富。但他们表现出的却是深度地不尊重他人、缺乏宽容、极端自私、随心所欲、懒惰、对金钱的依赖,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丝毫地关于“人”的知识。这就是他们的一种存在状态。而反观一些发达国家中的人们的存在状态,却不是这样。据有关的调查报告称,一些受调查的发达社会中的民众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对现代科学的了解很是贫乏。对此,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社会中的很多人似乎也就有了一种骄傲感。但是,我们社会中的人们却根本不去注意、也不在意那些发达社会中的民众在对社会的关注方面、在参与社会的民主政治方面、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方面、在对人的尊重方面、在对合理性的追求方面、在对自身价值的体现方面、在认知现代观念方面、在意识和精神方面、在思维方式方面、在基础道德方面、在文明水准方面、在法的意识方面、在体现自身价值的欲望方面……,却表现得是非常充分的。

 

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对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者们来说,是必须具备的。而对作为人的民众(这里所说的民众是指包括官员、科技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在内的所有人)来说,思维科学知识(如理性的思维和思维时的理性)、人文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却是任何一个人做人时所必须具备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从事一种职业,都应该有相应的职业知识。但所有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又都有一个共同的“职业”——做人。所以,他们又都需要一种同一的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而这正是我们社会中的所有的人——直接管理者、成年人、未成年人、教育人的人、接受教育的人……——所共同贫乏的。我们为发达社会中的公众缺乏现代科技知识而惊诧。却对人家具备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以及这些知识的相互融合的状况不以为然。更不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的人们在这些知识方面的贫乏,甚至是无有而惊诧、而担忧、而深感危险。这就无怪乎我们社会中的民众、特别是一些直接管理者都不能很好地从事这一共同的“职业”——做人的“职业”。由此,导致了用现在的人们广泛使用的话来说的:人的素质的缺乏、人的积极精神的丧失、人的现代观念缺失。这难道不需要我们自己认真地反思吗?难道不需要重新审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价值和意义吗?难道不需要认真地考虑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与人的存在、与社会的存在的关系吗?

 

人只有通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影响作用下的社会革命和社会变革,改造了整个社会,使社会始终处于发展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自然科学影响作用下,才能够表现为是一种全新的存在。处于这种全新存在状态中的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精神与历史中的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精神相比,才会是一种全新的形态。资产阶级大革命后的欧洲的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精神的存在与大革命前的封建专制时期相比,是全然不一样的;而今天的发达社会中的社会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精神的存在,与第二次工业革命前相比,又是完全不一样的。之所以如此,是与它们的科学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综合发展所起的作用分不开的。谁要是以为发达社会现在的社会存在状态、人的存在状态只是西方社会单一的自然科学、或单一的其他科学的作用的结果,那肯定是大错而特错的。

 

如果说,西方社会在其社会存在、人的存在方面还有某些不合理性的话,这正印证了自然科学并不能取代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作用。因为在西方社会,自然科学已经达到了人类社会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它所创造出的社会财富也是最为丰富的。如果自然科学可以替代其他的分支科学的作用,那么西方社会的社会存在、人的存在也就应该是完美的或是接近完全合理的。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只能说明,西方社会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方面是有缺陷的、是相对滞后的,是需要进一步地发展的。只有继续用发展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来改造现实社会,用发展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教育人,西方社会中的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存在,才能够进一步地趋向合理。

 

2.科学之关系。

 

因为有科学的存在,科学也就与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人们也就把社会中存在的许多的事物在概念上与科学联结了起来。但是,由于人们对科学的认识是片面的,于是,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也就是不准确的、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和危险的。

 

(1)科学精神。当人们说到科学精神时,它指的是,首先,人们应该借用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认识客观物质世界,来对待客观物质世界。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认识和创造尚不知和尚未创造出的物质。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对客观物质世界处于不知、也不想知的状态,处于把客观物质世界简单地归因于神创造了万物的状态;其次,人们应该借用社会科学的成果来认识社会和对待社会。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去认识尚未认识和变化的社会,去改造不合理社会和社会中的不合理存在,使社会的存在不断地趋向于合理。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对社会的存在处于不知和无知的状态,对不合理的社会存在麻木不仁、无动于衷、被动服从;第三,人们应该借用人文科学的成果来对待人,用人文科学的方法去认识人的尚未被认识的方面和变化着的人,去创造人的更为合理的存在。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对人的存在处于无知和不知的状态,对自身的权利的被剥夺和被侵犯、对自身的自由被不合理地束缚、对自身尊严的被践踏、对自身人格的被侮辱、对自身被强制于的不平等地位、对自身的被不人道的不爱处于浑然不觉、麻木不仁、身安于命、命安于天的状态;第四,人们应该借用思维科学的成果来对物质世界的存在、对社会的存在、对人的存在进行思维,使自己在进行自己的思维,使自己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思想包括经过自己的独立思维后的、将他人的思想转化成为了自己的思想的思想。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是存在思想的。才不会是在没有自己的思想的状况下被他人的思想统治和支配的。)使人的思维行为、思想和意识更符合理性,更趋向真理、更趋向知性。而不是像历史那样,只是作为一个感性动物存在,只有感知的能力,只受本能和野性的支配,只有盲从,只有愚昧和野性。

 

(2)科学观念。当人们说到科学观念时,它指的是,在人们的意识中,应该有自然科学的概念。意识到我们面对的和我们享用的物质财富,既包括自然存在的物质财富,更多的则是人借助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创造出的物质财富。那么,要想享用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就必须借用自然科学去创造更新、更好、更多的财富。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时,仅仅依赖于自然条件和自身劳动的付出,依赖于简单的经验和技能;科学观念还指,在人们的意识中,应该有社会科学的概念,意识到社会存在的客观性,意识到客观存在的社会包括一些怎样的社会要素,能够参照这些社会要素并借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去分析、去判断现实中的社会存在是合理还是不合理,能够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去改造不合理社会和社会中的不合理,去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面对社会的存在,没有任何社会要素的概念,任社会自然地存在和自然地发展。或者认为社会既然是这样存在的,也就应该是这样存在的。或者把社会的存在仅仅看作是经济意义的存在,而对社会中其他方面更多的、更为复杂的、更重要的社会要素却弃之于无关紧要的地位。或者以为现实的存在就是绝对合理的,是无须加以改变的;科学观念还应该指,在人们的意识中,应该有人文科学的概念。应该承认人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最为普遍、最为重要的存在。应该意识到人的行为的出发点应该是从人出发、去关注人、去爱人、去为了人。应该意识到人的和社会组织(包括国家和政府)的行为的结果应该符合人的权利、利益、本质,应该有利于人的存在的合理和文明。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人和社会组织只是把人视为是区别于动物的一种生理的人,是无视人和漠视人的,是把人贬为非人之下的“非人”的,是从非人的东西出发而把人排斥于自己的意识之外的,是爱非人的东西而对人是不爱、无爱的,是为了非人东西而可以随意地侵犯人、伤害人的,是宁以非人为本而不以人为本的(可参见本人的《人的解放与“人”的观念》的书稿);最后,科学观念还应该指,在人们的意识中,应该有思维科学的概念。人在进行思维时,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如理性的、逻辑的、辨证的、推理的、批判的、以及组合的、聚合的、控制的思维方式。而不是像历史曾经有过的那样,总是走不出受制于本能、冲动、情绪、经验的支配,总是走不出教条的、片面的、机械的、僵死的、静止的思维方式,总是走不出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意志代替思维的思维模式和思维怪圈。

 

所以,当人们说到科学观念时,指的应该是四个分支科学综合意义的科学观念。如果人们所指的科学观念仅只是自然科学的观念,这又是一种大错特错。当人们的观念中只有自然科学的概念时,会如何审视社会和人类呢?在这样的偏狭的“科学观念”的支配下,要么,社会和人被排斥于了人的视觉之外。要么,将社会视为是了物质的世界,是金钱和财富的世界。要么,是将人贬于了物质、金钱、财富和一切非人的东西之下的“非人”。在这样的“科学观念”支配下的社会和人将会是怎样的存在呢?

 

(3)科学决策。当人们说到科学决策时,应该指的是,在上述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支配下的科学决策。科学决策的含义更应该指的是:人的以自然和物质的存在、以创造自然和物质为对象的科学决策;人的以社会存在和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为对象的科学决策;人的以人的存在、以创造人的合理存在为对象的科学决策;人的以理性的、科学的、现代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

 

当人们以自然、物质的存在和创造自然、物质的存在为对象进行决策时,当然应该以自然科学精神的状态、用自然科学观念和成果进行决策;当人们以社会的存在和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为对象进行决策时,就应该以社会科学精神、以社会科学的观念和成果进行决策;当人们以人、以人的存在、以创造人的合理存在为对象进行决策时,就应该以人文科学的精神、人文科学的观念和成果进行决策。科学决策甚至应该体现的是将所有这些方面综合起来进行的决策。同时,在整个决策过程中,还应该体现出决策者采用的是理性的、科学的、现代的思维方式进行的决策。

 

如果人们把科学决策仅仅理解为是用自然科学精神、自然科学的观念和成果来对所有的对象进行决策,这就很令人怀疑,那些决策者有没有搞错,他们又如何进行决策的?他们的决策能够是科学的、合理的、理性的吗?如果人们在决策中,仍然通行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传统,仍然凭心血来潮、拍脑袋的随意方式,仍然遵循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众人思维之上的习惯,仍然以这些非理性、非科学、非现代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做出的决策将会创造出怎样的存在,这不仅会使人担忧,也难免会使人将这样的决策与历史联想起来。

 

但是,具有决策权力的人、负有决策使命的人,他们的决策对象既有单向的,如科学研究项目的决策、经济发展决策、教育政策决策等等。而更具重要性的决策则是一种综合的对象。如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所涉及的对象不仅包括自然、物质、社会、人文,而且包括这些对象中的更为具体的对象。即使是一些单向性的决策对象,按照决策创造出的存在同样会涉及到存在的广泛性。如教育政策的决策,创造出的将是教育体制、教育模式、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学校形态这样的存在;创造出的是作为人的教育官员、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识、权利、利益、精神、能力、观念的存在。再如,对财政收入的决策,创造出的将是分配政策的存在,创造出的是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和职能方面的、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方面的这样一些社会的存在,是工人、农民的从业状况、经济状况、权利和利益状况这样一些人的存在。

 

而决策又毕竟是由人来进行的。这就向人们提出了一个现行的决策者和未来的决策者应该有着怎样的科学精神和科学观念的问题。如果现实中的和未来的决策者因为不以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是科学,不懂得这些科学,不了解这些科学的知识,不具有相应的科学素养和素质,因而根本没有综合性的科学精神和科学观念,或者只有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排斥在外的“自然科学精神”“自然科学观念”,那么,由这样的决策者、由这些决策者做出的决策,又将会对社会、对人、对人的观念和意识、甚至对生产力的发展意味着什么呢?对创造出的存在又意味着什么呢?

 

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决策对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存在的创造是重要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决策的意识也是重要的。但是,我们通过上述分析发现,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决策的内涵则更为重要。如果人们没有对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决策内涵的全面理解,决策者的决策行为不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为依据,决策不以思维科学为方法,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也就不会进行真正意义的科学决策。那么,决策者又依据什么来决策呢?那就只能依据冲动、感性、直觉、经验等进行决策了。甚至是从自身的本能、私利出发进行决策的。这样的决策不仅与科学无关,而且是更为有害的。

 

如何使现实中的和未来的决策者具备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呢?如何使现实中的和未来的决策者具备科学决策能力呢?看来,只能通过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和学习,以及通过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理解和掌握,才是可能的。

 

从任何一个决策者都只能来自民众(因为没有天生的、当然的决策者)的角度来说,民众也应该通过学习来理解和掌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以培育起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和科学素养。只有从这样的民众中挑选出来的具有更加优秀、更加充沛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的决策者,才具有科学决策的习惯和能力。如果民众没有学习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自然科学,不具有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和科学素养,那么从他们中间产生的决策者又怎么能够具备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和科学决策能力呢?即使对他们进行后期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他们能够理解这种教育的意义吗?又能培养起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吗?这对他们的决策行为又意味着什么呢?只能意味着他们的决策可能会是不合理、不科学的。也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对合理的社会存的创造、对合理的人的存在的创造造成不良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那种不视社会科学为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懂思维科学有何用的思想倾向是多么地危险。而决策者具有了这种倾向就逾加具有危险性了。

 

(4)科学与文化。在人类社会中,不乏伟大和优秀文化的产出。这样的文化感染着人的心灵、宣扬着人性的真善美、鞭打着对人性的背反、激励着时代的精神。这样的文化甚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因而,这样的文化成为了不朽的文化,这样的文化的价值永存。但是,人们也常常为此而困惑:为什么这些文化是伟大的、不朽的?它们是如何成为伟大和不朽的作品的?这些伟大、不朽作品的作者为什么能够创造出这样的作品?

 

其实,我们只要把科学与文化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奥秘。

 

首先,我们不难发现,这些伟大的、不朽的文化作品的产生,几乎都是发生在社会剧烈动荡和变革的时代。同样,在这样的时代里,也往往是伟大和不朽的思想产生的时代。其次,这样的文化反映的是社会的真实、包含着对社会变革的期待、揭示的是人性的善美和丑恶、宣扬的是人的价值、鞭打的是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声讨的是对人性的摧残和对人的漠视。而在同一时期内,思想家们所形成的伟大和不朽的思想,也是对不合理社会的无情揭示和批判,是构建合理社会的意向发明,是对人和人的存在的关注,是对人的存在状况的研究,是对人的和人的存在本质的揭示,是对人的存在价值的探索,是如何创造人的合理存在的意向发明。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那些创造了伟大和不朽文化的作家和艺术家们在和那些伟大的思想家们做着同一件事,即关注社会、关注人;在对社会和人的存在进行着深刻的思维;在期盼和呼吁着对不合理社会(或社会中的不合理存在)的改造;在期待着和呼吁着对人的存在的不合理状况的改变。所以,他们和他们的思维成果——思想、理论和文化、艺术——也就都成为了伟大和不朽的财富。而他们的不同之处则在于,他们在表现自己的思维成果时,所借用的形式是不同的。思想家们借用的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形式,是理论的方法和手段。而文学家和艺术家们借用的则是文化艺术的形式,是小说、绘画、音乐的方法和手段(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既是科学,也是文化。)我们完全可以设想,那些伟大的文学家和艺术家们,在他们对社会、对人进行思维时,如果借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形式,采用理论的手段和方法,也会成为伟大的思想家的。而思想家们也往往借用文学的形式表达他们的思想。如卢梭,如萨特。这是否可以证明,那些伟大的文学家和艺术家们实际上是在以文化的形式和艺术的手段在从事着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职能。所以,他们创造的文化才能够是伟大和不朽的。

 

所以,我们也不难理解,那些不懂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文化人创造的那些不是从社会出发、从人出发的文化,那些不能真实地反映社会和人的存在的文化,那些不能表现人性的文化,那些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无缘的文化,可以借助艺术技巧的手段而是优秀的,但不会是伟大的和不朽的。那些回避现实、逃避社会、缺少人性的文化,只能是应景的、虚幻的、保守的文化了。而那些仅仅是为了获利、为了感官刺激的文化,则只能是低级、庸俗、颓废、腐朽的文化了。

 

而民众如果不具有通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培育起的精神、意识和素养,他们是无法理解和接受那些有着深刻思想内涵的文化的。他们只对低级、庸俗、颓废、保守的文化感兴趣。文化层次的不高,但却能够吸引普遍的民众的接受,或者说,普遍的民众只接受低层次的文化,都与社会的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对人的精神、意识、素质、素养的培育相关。

 

(5)科学与教育。对一个社会来说,要体现出它是发展的、进步的、合理的、文明的社会,重要的方面在于它的国民是否具备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及其程度(这里的科学当然是指综合意义的科学,而不是单一的自然科学。)也就是说,在一个社会中,国民具备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质、科学素养的程度越高,这个社会中的民族也就越是具备一种高昂向上的精神,就越是具有一种创造的精神,就越是能够发挥其创造的能力,就越是能够推动社会存在的不断合理,就越是能够激励人自身不断地趋向于更加的文明,就越是能够不断地创造和接受优秀向上的文化,这个社会也就越是体现为是趋向于发展的、进步的、合理的、文明的。因此,对国民进行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的、人文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教育就是十分必要的。综上所述,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德国:人文精神是一切事业的基础。”;在美国“理科学生读百部文哲史”“美国的教育制度始终贯穿着人文教育的精神”(见1998年5月13日的《环球时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这些重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哲学(思维科学)教育的社会中,会不断地涌现出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家;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学习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哲学(思维科学)的人们在成为人之父母后,会采取与中国“家长”完全不同的理念和方式教育孩子。为什么他们能够从“人”的角度来对待孩子,能够以“人”的平等地位尊重孩子,能够从“人”的角度来教育孩子。而且,社会的这种对人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等教育。而是融入了义务教育中的启蒙教育、家庭中的感染教育、社会中的影响教育之中的。因为这样的教育是社会和人的进步、合理、文明、升华的基石和需要。

 

从教育的角度讲,那种只教人以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知识,而不教人以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是多么地危险。因为这种教育是培育不出人的科学精神、人的科学观念、人的科学素养、人的科学素质的。而且,接受过这种教育的且缺乏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养、科学素质的人们是会严重地影响下一代的,是会相互影响的。当然,这种影响是那种不利和不良的影响。

 

第五章  独立存在的分支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相互在用

 

   1.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关系。

 

我们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是相互独立的分支科学,并不意味着这四个分支科学也是各自独立地发挥作用的。事实是,这四个分支科学作为构成人类社会中的(综合)科学,也就决定了它们是相互影响的、是相互作用的。正是这四个分支科学之间的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体现着(综合)科学在人类社会中的存在及其价值。它们是缺一不可的。缺少任何一个分支科学,就不会构成人类社会中的完整科学,就无法推动社会和人的进步、文明和升华意义上的发展。或者,就会使社会的发展表现为是一种畸形态的,也就会影响到每一分支科学自身的发展。

 

我们已经分析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各自具有的功能作用,以及它们存在的价值、意义和目的。即,自然科学存在的目的和功能作用是用于创造物质和财富的存在的;社会科学存在的目的和功能作用是用于创造社会的合理存在和人的社会性合理存在的;人文科学存在的目的和功能作用是用于创造人的个体的合理存在的;思维科学存在的目的和功能作用是用于创造能够支配人的行为的那种符合理性的、具备科学性的思维行为和思维成果的,是用于促进人的思维能够更高效率地产生这样的思维行为和思维成果的。但是,任何一个分支科学都不能单独地去达到自身存在的这些作用、功能和目的的,是不能单独地实现和体现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

 

仅就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来说,它的作用在于创造对不知、无知的认知和知识,进而去创造自然、物质、财富的存在。那么,它自身又不能不达到这样的作用和目的呢?对此,我们可以将自然科学先放置一边,去先行分析一下人与物质的、人与财富之间关系的本质是怎样的。

 

这里,让我们先回到动物那里去。

 

对于食肉动物来说,食草动物就是它们的财富。食肉动物一旦捕猎成功,便饱餐一顿。饱餐后的动物便不大活动,而是喜欢躺着,或晒太阳、或睡懒觉、或嬉闹玩耍。有的动物甚至可以怎么一连躺几天。在这期间,至多是闲散地活动活动,因而显得很懒散。如果食肉动物捕猎的对象比较少,它们的活动范围就要大一些。如果它们的财富相对丰富一些,它们就只在很小的范围内活动。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对食肉动物来说,一旦它们的财富相对丰富一些,在它们身上就会产生一种惰性。这种惰性会使动物除非在非常饥饿的状况下,一般是不会去积极地“创造”财富的。这动物的身上体现为是一种本能。

 

但是,财富的相对丰富会导致惰性的产生似乎又是一种必然。作为一种必然,在动物那里是作为本能来表现的。那么,这种必然性又会不会在高级动物——人——的身上体现呢?尽管人是可以创造财富的。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也只能依靠创造财富才能生存。可是,当人创造出的财富相对丰富一些时,相对丰富的财富导致惰性的必然性,同样可以在人的身上得到体现。与动物不同的是,表现在人身上的惰性就不只是本能的体现,而且也是人的意识的体现,是人的社会性的体现。

 

在绵绵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中国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技术通过科学家和有心的知识分子的研究和整理,取得就很大的成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但是,这些技术并没有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起过积极的作用。更没有作为教育的内容施教育于社会和国民。中国社会的经济充分表现为是延续数千年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经济,是建立在这一经济基础之上的。只有极少的人(如极少数的地主和商人)表现出了发展经济的热忱。中国科学技术的研究、汇总、传播也始终是囿于个人行为的范围内,甚至没有质的突破(如,上升为理论,深入到本质,发展为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行为)中国农业经济的这种模式正是由人的惰性造成的。因为“一亩三分地”的生产方式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保证人的财富的相对满足的。这种经济结构只有在人口迅速增加、土地相对减少,再偶然遭遇天灾人祸,使财富无法得到最基本的满足时,人们才想到要改变这种状况。而且,人们试图改变这种状况时所使用的手段并不是去有意识地减少生育、去开垦新的土地、去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去开辟新的生产领域、去提高生产效率。而是在“劫富济贫,杀富济贫”的习惯思想的支配下,通过劫富和杀富行为、通过起义战争去重新分配现有土地和现有财富。动乱和战争导致人口的大量减少,度过了天灾之年,使人均土地有所增加,能够产出的财富再次相对丰富。于是,人们又重新开始了“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并在这种生活中孕育着下一次的轮回。作为一般的民众是这样,作为管理社会的官僚阶级更是这样。对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官僚阶级来说,是极少有发展社会生产、发展社会经济的意识的,更没有主导科学技术和生产技术发展的意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官僚阶级的意识中,似乎只有维持皇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概念。只要社会还是稳定的,管理社会的官僚阶级就四平八稳、无事可做。一旦社会发生天灾人祸,官僚阶级唯一可做的事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他们既不考虑社会的合理性问题,也不考虑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问题,不考虑教育的社会化问题,不考虑生产领域的拓展问题,不考虑商品流通问题,不考虑改变生产方式的问题,更不考虑发展科学技术的问题。这不是一种惰性又是什么呢。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就是这么过来的。从这个角度说,惰性支配着中国的历史。

 

财富的相对丰富会在动物和人身上产生惰性的规律,并不仅仅体现在中国的历史中。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实际上揭示的正是惰性在欧洲历史中的作用。财富的相对丰富会在动物和人身上产生惰性的规律也并不只是体现在历史中,这一规律在现代社会中同样会得到体现。

 

以调拨钱物的方式救济贫困,曾经是中国社会长期采取的一种扶贫政策。当用于救济的钱物发放到那些面临生存危机的人们的手上时,这些钱物对那些接受救济的人们来说,就是一种相对丰富的财富。正是这种相对丰富的财富在那些经常接受这种救济的人们身上产生了惰性。以至于一些贫困地区的人们使自己的生存完全依赖于这些相对丰富的财富上。即使国家和政府改变了扶贫方式,用帮助发展生产的方式代替单纯的救济,也一时难以改变这种已经形成的惰性。一些扶贫对象仍然会把用于发展生产的种子、牛羊当作可以享用的财富吃掉了。

 

借助发达的科学技术,西方发达国家创造出了巨量的社会财富,借助曾经在消除消费财富分配上的悬殊差别、消除社会贫穷、缓和阶级和社会矛盾方面起到过巨大作用的社会福利制度,使人们可以轻易地获得极其丰富的财富。丰富的财富也使富于创造精神的欧洲和美国社会中的一些人产生了惰性。人们宁可享受由福利制度提供的好处,而不愿参加工作。因为可以享受到的社会福利就是一种相对丰富的财富。

 

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是做什么的?提出这样的问题固然可笑。因为谁都知道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或者是发现物质的存在、物质存在的本质、物质存在的运动变化规律的,或者是创造新的物质和创造用于创造物质的新的技术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机构中的人们在获得了相对丰富的财富后,在他们身上又会不会产生惰性呢?他们会不会放弃其天职呢?也会的。在中国,一些科研机构以事业费的形式获得研究经费后,将其存入银行。但不是将其用于科学技术研究,而是坐吃本金和利息。这不也是一种相对丰富的财富吗?坐吃本金和利息的行为不也是一种惰性吗?

 

就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本身来说,它作为一种可以直接作用和服务于创造物质财富存在的科学,具有两重性。一是人们可以借助它去创造物质财富或促进物质财富的创造。二是,在科学技术的作用下,人们创造出的相对丰富的物质财富又会使人产生惰性。这种惰性又会遏制并最终摧毁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和存在。因此,可以说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是一种摧毁自己的力量。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存在,自然科学(科学技术)必然会摧毁自己。中国的科学技术在历史中的遭遇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尽管从文字和图解上看,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在人类历史中是处于相当高的水平的,甚至是远远超过了同时期其他国家的水平的。但是这种科学技术在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后,在创造出了相应的财富后,就只是表现为文字、图解、书籍。而不是再广泛地作用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体现不出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自身也就得不到通过生产和经济的发展所能提供的促使它自身发展的条件。因此,中国的科学技术陷入了停滞。作为一种不起作用的存在也就实质性地不存在了。因此,中国历史上的科学技术被它自身的力量摧毁了。

 

但是,自然科学在人类社会中并没有遭遇它在中国遭遇过的命运。从十七世纪开始,自然科学在欧洲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在十九世纪,科学技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了二十世纪,科学技术又经历了一次革命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在今天的发展势头更是势不可遏。

 

为什么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的那种摧毁自己的力量没有在中国以外的地方摧毁它自己呢?这说明还有一种力量在抗衡着它的那一摧毁自己的力量。在这两种力量的抗衡中,如果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的摧毁自己的力量大于抗衡它的力量,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就会受到遏制,并最终被摧毁。如果抗衡的力量逐步大于自然科学的摧毁自身的力量,自然科学(科学技术)就会得到发展。这种抗衡的力量越大,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就越是迅猛。

 

那么,这种抗衡的力量是什么呢?我想我们可以揭示这个秘密了。这个秘密就是我们上述的“其他因素”的存在。这个“其他因素”不是什么,就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就是社会科学创造出的相对合理的社会存在,就是人文科学创造出的具有(综合意义的)科学精神、(综合意义的)科学观念的人的存在,就是思维科学创造出的可以提高人的思维效率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

 

我们必须注意到,自然科学发展所经历的“突破”“突飞猛进”“革命”这样几个阶段,似乎都是在另一种思想的、文化的、精神的革命之后发生的。欧洲的文艺复兴先于牛顿时代;民主主义思想的产生先于蒸汽机时代;凯恩斯思想先于原子能时代;存在主义先于电子和信息时代。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吗?如果孤立地看,这确实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但是,从文艺复兴、民主主义思想、凯恩斯思想、存在主义作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体现,及其它们的功能作用来看,这就绝不是偶然的巧合了。

 

文艺复兴创造了人的一种精神的存在。正是这种精神的存在激励着人们去无畏地、顽强地、不懈地探索物质的存在、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维的存在,使人们具有了理性的精神、批判的精神、独立的精神;

 

民主主义思想引导了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一革命将束缚人的、束缚人的精神的、束缚人的自由的、剥夺人的权利的、践踏人的尊严的、掠夺人的利益的封建社会的制度、体制、人的价值观、思想、观念、传统彻底地清除出了资产阶级王国,创造了新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存在。尽管资本主义社会建立起的制度和体制仍然在束缚着无产阶级的自由、在剥夺着无产阶级的权利、在践踏着无产阶级的尊严、在剥削着无产阶级的利益,但毕竟使资产阶级这个人的群体享有了自由和权利。而享有这种自由和权利的不仅仅是资产阶级,还有一个自由人的群体。这个自由人的群体就是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等。资产阶级革命还创造了一个有利于这些自由人发展和传播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体制、条件、氛围、环境。甚至连马克思这样的最直接地、最猛烈地批判资本主义、主张消灭资本主义的思想家都借助了这种体制和条件。否则,不要说马克思的著述难以出版,就连他的生命都难以保障。在这里,自由的实现、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之所以有意义,就在于高等教育使综合意义的科学的教育成为了可能。而一切不是进行综合意义的科学的高等教育,都不是真正意义的科学教育。)、彻底铲除封建主义的分配框架(即,由实物分配、依据权力-地位、身份分配、国家参与分配在形式上的随意性所构成的分配框架)尤为重要。而资产阶级的崛起激发的对精神的进一步需求、以及无产阶级的悲惨遭遇激发的无产阶级对自身解放的需求,都强烈地刺激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形成);

 

凯恩斯思想的产生,则将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资本社会推进到了国家垄断资本社会(自由资本社会和国家垄断资本社会是人类社会进入资本社会后的两个独立的社会进程阶段。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见本人所写的《人类社会发展及其所有制》等文书稿)。同自由资本社会铲除了封建社会中的不合理存在一样,国家垄断资本社会也消除了自由资本社会中的不合理存在。国家垄断资本社会使国家的作用得到了历史以来最大程度的合理性发挥。曼哈顿计划所带来的原子能时代、阿波罗计划所标志的航天时代都是国家作用的积极体现。而国家作用的发挥,当然是在社会科学作用下所创造的相对合理的社会存在的体现,同时也是思维科学发展体现,即运用了群体性、聚合性、控制性的思维方式。国家作用的发挥,也是人文科学的体现。这表现为作为人文科学核心思想的“人”的观念终于渗入到了政治家们的头脑中去了。使政治家们的行为不再是服务于超脱于人的阶级和阶级的利益。而是转向了从人出发、去爱人、去为了人、去服务于人;

 

存在主义对个体的人的存在的意义、人的价值、人的潜能进行了富有哲理的探索。如果说民主主义思想的意义主要在于追求社会存在的合理,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主要在于追求民主主义没能实现的那些社会存在的合理、在于追求未来社会的合理、在于追求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这个人的群体的存在的合理,那么存在主义的意义则在于追求作为人的个体的存在的合理(可参见本人所写的《人的解放与“人”的观念》的书稿)。人的个体的存在的合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于这样一种精神和观念的确立,即,人是可以创造自己的存在的;人是具有创造能力的;人是可以通过创造来体现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人是可以通过创造来实现自己的幸福和欲望的。正是人的这一精神和观念最直接地抗衡着人的惰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似乎并不像以往那样,表现为主要依赖于少数科学家们的贡献。而是从大量的风险企业、风险产业、风险投资中得到发展的。创造几乎成为了一种时代的精神,成为了一种非常普及的观念和大众的行为。在许多国家中,无论是发明创造、无论是风险投资、无论是风险产业和企业、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人们所从事的任何一种职业中,无不体现了一种创造的精神。

 

如果没有几百年来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和教育来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意识,来支撑起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人的和民族的精神,来创造不断趋向合理的社会存在,起到使人认识人自己、创造人自己的作用,发挥了使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维方式的不断地、全新的、乃至根本的改观的作用,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能够得到不断地发展吗?能够发展到今天这种广度、高度和深度吗?自然科学(科学技术)又会不会像在中国历史中的遭遇一样被自身的力量遏制和摧毁呢?只要我们看看哥白尼的日心说的遭遇,看看布鲁诺的悲壮,就可想而知了。但又正是布鲁诺所代表的坚持真理的精神拯救了自然科学,更是推动自然科学发展的动力。而这种精神不是自然地存在于自然科学中的。而是被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创造出并支撑起的。据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自然科学是被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拯救和推动的

 

反观科学在中国的存在。在中国的历史中,并没有欧洲那样的宗教势力,也就没有宗教势力对科学的遏制力量。但历史的中国也没有真正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因此,在中国只有保守、中庸、守序、安贫、乐道的精神,只有科学技术的独在。这岂不是就意味着科学技术因为得不到“其他因素”的拯救和推动,就被惰性摧毁了吗?这也正印证了以下的关系,因为历史中的中国社会没有真正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作为拯救和推动自然科学的力量,所以自然科学在历史的中国社会中,被自身的力量摧毁了。

 

当然,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拯救和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反过来推动着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至少从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来说,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使生产力得到充分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必然引发所有制、社会分配、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生产方式、社会结构、权力结构、国家体制、国家职能及行为、上层建筑、法、意识形态、人的欲望、人的需求、人的心理、人的行为方式、人的价值取向、人的观念意识等等方面的连锁反应。所有这些问题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已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变化的趋向是什么,应该变化为怎样的合理存在。这就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提供了新的研究对象,提供了新的研究内容,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材料。

 

在社会科学作用下创造出的日趋合理的社会存在、自由的氛围,不仅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也对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乃至社会科学自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思维科学不仅仅是自然科学可以借用的武器,更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乃至思维科学自身的发展必须借用的武器;人文科学导致的“人”的观念的确立、对人的尊重、对人的关爱、对人的价值的肯定,人文科学导致的社会和人的文明、人的道德(行为)的有序,人文科学导致的社会信用关系的建立,人文科学导致的人的敬业精神,不仅是自然科学发展的良好的人文条件,也是社会科学、思维科学、乃至人文科学自身发展的良好的人文条件。人文科学发展所培育起的人的借以体现人的价值的创造的欲望,培育起的人的创新、创大、创先、创优、创精的精神,不仅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动力,也是推动社会科学、思维科学、乃至人文科学自身发展的强大动力。

 

2.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将会怎样。

 

当人们目睹和享用在自然科学(科学技术)作用下创造出的巨量的物质财富的时候,新的思想和观念也早已进入了人们的头脑,人们也早已在享用着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作用下创造出的社会的合理存在和人的合理存在这样的财富,也在享用着人的理性思维这样的财富。所以,人们享用的是科学的成果,而不只是物质财富和创造物质财富的科学技术的成果。话又说回来,如果社会失去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及其作用,如果人们享用不到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所取得的所有成果,而仅仅享用科学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实际上,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及其成果,也不会有科学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人们在享用这些物质财富的同时,仍然不知道什么是社会的合理,不知道什么是人的存在的合理,人仍然处于由本能而不是由理性思维支配行为的状况,人仍然处于没有自由、权利被剥夺被侵犯的状况中,人仍然遭受着肉体和精神的痛苦(即被不人道地不爱和无爱,如我们的舆论所披露的种种令人苦痛的社会现象),人的精神仍然被虚无这个“它”控制着,那么这种单纯的对物质财富的享用有乐趣吗?甚至于,人们又怎么能够享用到这些物质财富呢?

 

相对犹如不时冒着恶臭气味的死寂般的泥潭一样的封建社会,看看近三四百年来人类社会中闪耀着的思想的光芒,社会发生的剧烈动荡的变化,社会取得的巨大进步和文明,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的更新,人的创造能力的迸发,这只是自然科学的作用吗?难道这还不能足已证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在这里所起到的催化、裂变、爆发、创造的作用吗?自然科学不也是在这三四百年间才得到拯救、新生和发展的吗?

 

可是,就是有人还是认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还是将自然科学等同于科学。这是因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没有告诉他们什么吗?还是因为在一个特殊的社会里,由于几乎实质性地不存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这里的“不存在”是指在人们的观念意识中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地位,在社会中没有实性的研究和发展成果。)所以,才在人们的头脑中,更是在社会的观念(体现于社会所倡导的在全社会进行的科学教育中的“科学”,是综合意义的科学,还是单一的自然科学)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科学”就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不是科学的观念(由于在社会中连名义的、形式的人文科学都不存在,所以压根就没有人文科学的概念。否则,人文科学同样会被认为不是科学的。)

 

其实,这种观念并不仅仅存在于今天,而是自西方人用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就形成了(而在这之前的中国社会中,则是没有科学这一概念的)。周国平在他的《中国人缺少什么?》中写到:“我们是因为挨打而开始反省的。反省是为了寻找挨打的原因,改变挨打的状态。之所以明摆着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的贫弱,西方国家富强。所以,必须使中国富强起来。于是,富强成了中国二十世纪的主题。为了中国的富强,中国的先进分子便向西方去寻求真理。所谓寻求真理,就是寻求西方国家的秘诀,寻求使中国富强起来的法宝。这种秘诀和法宝,在洋务派看来是先进的技术和武器……。在维新派和革命派看来是西方的政治制度……。在新文化运动看来是科学和民主。当然,你可以认识是在一步步深入。但是基本的出发点未变,就是把所谓寻找的真理仅仅看作是实现国家富强之目标的工具。”(见2000710日《乌鲁木齐晚报》)这就是说,中国只需要富强的存在和可以实现富强的工具。除此以外,不再需要其他的存在。而实现富强的最直接、最直观的工具无非是自然科学(科学技术)。其本质就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存在。这在今天仍然突出地反映在我们的现代化观念上。我们希望实现的现代化很多。但我们从不提社会体制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人的观念意识的现代化、人的精神状态的现代化、人的道德行为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很重要地体现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和教育程度上)、人的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如群体性思维、聚合性思维、控制性思维、创造性思维等)……。而我们期盼实现的现代化,最终都可以归于通过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去创造物质财富的存在。而要实现社会体制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人的观念意识的现代化、人的精神状态的现代化、人的行为道德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人的思维方式的现代化,需要的则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存在、发展和教育。

 

对一个社会来说,如果它要体现为是发展的、进步的、合理的、文明的,那么在它之中到底应该存在些什么呢?无非就是我们上述的那些社会的、人的、人的思想观念的、人的精神状态的、人的思维方式的、文化的存在,还有物质财富的存在,以及能够创造这些存在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存在。这四个分支科学存在都是独立的存在。尽管它们的存在在客观上必然是相互作用的,但任何一个分支科学对其他科学的必然作用,并不是它存在的目的。它就是为自己的存在而存在的。因为任何存在从本原来说,都不是为了其他的存在而存在的。如氧原子,尽管氧原子可以与氢原子合成水分子,但氧原子并不是为了氢和水而存在的。一个人存在着利己为己的本能,他可以在成年后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有意识地为他为社会。但是,他从胚胎的发育到未成年之前,并不是为了他人和其他的存在而存在的,而且人的利己为己的本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同样,作为社会科学的“我”必须存在,作为人文科学的“我”必须存在,作为思维科学的“我”必须存在。“我”的存在则有“我自己”存在的目的,有“我自己”的创造对象。而“我”创造出的存在尽管可以在客观上作用于其他的存在,但“我”创造出的存在也必须是必要的存在,是独立的存在。如,被社会科学创造出的合理的社会存在,就是必要的和独立的存在。

 

但是,在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视社会科学为科学、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的人们的观念意识中的科学和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只有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才是科学,是有必要的存在;只有被科学技术创造出的物质财富的存在,才是有必要的存在。而那些大量的、明摆着的、根本无法回避的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观念意识的存在,则是可以视而不见的,是可以不视为是存在的。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人们的视觉和意识本身是否被物质化了、财富化了。

 

尽管我们花了大量的篇幅从正面论证了科学是什么,论证了一个社会中的科学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但对于已习惯于把自然科学或科学技术等同于科学、习惯于把物质财富的创造作为唯一的创造、习惯于视物质财富的存在为唯一的存在的人们来说,要想改变这种近乎固化了的、绝对化了的观念意识,是不容易的。这似乎又有必要从反面来论证一下,假如依照科学技术等同于科学、物质财富的创造是唯一的创造、物质财富的存在是唯一的存在的思维定式来专一地发展科学技术、来专一地创造物质财富,又会怎样呢?

 

结果,导致支配社会发展的思维不仅没有趋向现代化的思维模式,反而倒退到了个人思维控制一切思维的思维、受本能控制的思维、非理性的思维几乎成为了社会通行的、决定一切的、支配一切的思维的社会状况;

 

结果,导致科学技术在总体上,在发现和创新的意义上,并没有大的发展,而且与世界的差距不断加大;

 

结果,导致在物质财富的创造上并没有达到丰富的程度,反而浪费着不计其数的物质财富;

 

结果,导致人口增长的失控,创造了人口灾难的存在,给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留下了最大的包袱、最大的隐患;

 

结果,导致了作为人的几十万“右派”、无数的“地富反坏右”、无数的“党内走资派”、无数的需要“改造”的知识分子的存在状况,导致了以张志新为代表的一批坚持真理的人的存在状况,导致了民众贫困的人的存在状况;

 

结果,导致社会、政治、经济、人口、文化等陷入综合性灾难的“文化大革命”的存在;

 

结果,导致危机社会主义自身的“苏联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存在;

 

结果,导致人的权利的被剥夺、被侵犯,人的自由被束缚;

 

结果,导致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的僵化;

 

结果,导致以“大锅饭”为表现的人的惰性的存在;

 

结果,导致……。

 

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隐退”,并没有连带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观念意识的存在、人的思维方式的不复存在,也没有不被创造。而是仍然被创造着。但创造出的却是不合理存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开始了。这一思想革命就包含着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尽管发展的形式是具有特殊性的)。正是这三个分支科学的短暂的发展,展示着中国的社会存在、人的存在、人的思维方式的存在将有一个根本性转变的可能性。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等同于科学、物质财富的存在等于一切的存在的思维定式的根深蒂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思维科学无价值的观念仍然决定着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命运。发展科学技术、创造物质财富的存在仍然是社会唯一的“专业”,结果又怎么样呢?

 

结果,科学技术是发展了,但这种发展只是买进、仿效意义的发展,而不是发现、创新、创造、创新意义上的发展。自然科学并没有得到符合发展本质意义的发展;

 

结果,被创造出的物质财富相对过去是丰富了。但却在存在着的膨胀了的封建性质的分配框架的作用下被不公平地分配着(可参见本人有关分配的文书稿);

 

结果,导致社会权力结构趋向于无权权力-权力无限这种不合理结构的发展;

 

结果,导致信仰危机。我们的民族基本上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但却存在着对个人的信仰和崇拜)。只是到了清朝末年以后,才有少数知识分子开始信仰民主主义思想。但民主主义思想并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于是,马克思主义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马克思主义被演化为了“苏联马克思主义”,且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由于因为不存在真正意义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因而没有建立和确认起发展的、科学的、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于是,人们在放弃“苏联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也实质性地不复存在了。于是,信仰成为了个人的事。于是,社会中的人们各自去选择自己的信仰。于是,人们的信仰转向了对自我为中心的信仰、对金钱和财富的信仰、对官位和权力的信仰、对地位和身份的信仰、对资本主义社会模式的信仰、对邪教及教主的信仰、对封建迷信及神的信仰、对宗教的信仰……(可参见本人的《致〈人民日报社〉》的文稿);

 

结果,导致信念危机。因为“没有”(这个“没有”不是指真正地没有,而是指因为没能公开而表现得“没有”)人针对“苏联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共产主义观进行反省,“没有”(同上意义的“没有”)人结合现实、结合本马克思主义提出新的社会主义观和共产主义观,甚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已经不复存在,人们不关心、好象也不想知道社会发展的前景和前途是什么。人们只是以消极应对的方式来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因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乃至一切正义的信念在人们的意识中似乎也不复存在了;

 

结果,导致道德危机。道德包括个人道德、公共道德、职业道德。由于没有人文科学的存在和作用的发挥,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对道德的价值取向进行符合客观要求的介定,没有对道德的准确定位,没有对道德进行评价的标准,没有对道德的范围的划定,没有对公民的文明观的教育,由于不合理的人事体制和“大锅饭”的分配体制的作用,致使民众的道德由五十年代所表现出的上层道德直接堕入了不道德。而国家的道德则由单纯地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的不道德扩展到了各个方面(当然,国家的这种不道德是通过具体的国家及政府机构和国家及政府工作人员来表现的),从而使整个社会表现出一种道德的无序;

 

结果,导致了文化危机。文化危机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是“讲求秩序与中庸的文化”“将国人的心理导向一种趋安求稳、安贫乐道、慕古怀旧的趋向”,形成“恪守秩序、拒斥变化的文化定势”(见吴剑雄的《变到深处是文化》200126日《工人日报》),成为阻碍中国全面深入改革的强大阻力。二是没落文化(如封建文化、迷信文化)的回潮,消极和不健康文化(如赌博文化、麻将文化、有害于青少年的游戏网吧文化、色情文化等)的泛滥,丑陋文化的兴起,庸俗文化的走俏,严重地侵蚀着人们的精神和心灵。

 

其实,科学(当然是综合意义的科学)本身就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突出体现。在当今这个科学作为文化迅速发展的时代里,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人们竟然不视社会科学为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这本身难道不就是一种文化的危机吗?还有,像环境保护、热爱自然这些问题,也是现代文化的体现。面对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保护意识的如此淡漠,面对环境和自然生态的被肆意破坏,不也体现着文化的危机吗?

 

结果,导致精神危机。这种精神危机集中体现于“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去创造财富,不能去创造积极的财富”,反而表现出“将他人从无中创造出的有和属于他人的财富据为己有的恶习在滋生曼延”;体现于这种恶习的“不顾一切地、无所顾及地滥用权力、疯狂敛财”;体现于“通过不合法的占有和掠夺获取财富”;体现于“通过不讲诚信、欺诈、贪污、抢劫、盗窃的方式获取财富”;体现于一些“文化人通过不良文化、无聊文化、封建迷信文化、古装文化、哼哼唧唧的文化获取财富”(以上均摘自本人所写文书稿。这里所说的财富包括思想财富、文化财富、科学财富、技术财富、物质财富等等);甚至于,人们的精神状态堕落到了以贩卖妇女儿童、雇佣童工获取财富的状态。这种精神的危机还体现于其他许多方面;

 

结果,导致意识形态危机。对一个社会来说,在其任何一个时代,都必然有与其相应的民众主流意识存在(可参见本人所写相关文书稿),有形形色色的观念意识存在。应该说,在社会中起主导作用的、能够支配和制约多数人行为的是存在着的民众主流意识。因此,民众主流意识也可以说就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象征。也因此,人们的观念、人们的行为就会表现出很大程度的一致性质和趋同性。没有民众主流意识的社会和时代也就是没有意识形态的社会和时代。在这样的社会和时代里,将会在思想上、观念上表现为是一种混乱的、杂乱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状态。对于一个现代社会来说,民众主流意识应该体现为是以“人”的观念为核心、以“法”的意识为基础的主流意识。对于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除了“法”的意识和“人”的观念外,还应该有发展的、科学的、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但是,由于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没有法的传统的社会,是一个没有人文科学概念的社会,是一个社会科学不能正常发展的社会,所以始终没有培养起民众(包括国家、政府中的官员和工作人员)的“法”的意识和“人”的观念。又由于人们不再信仰“苏联马克思主义”,又没有形成和确立起发展的、科学的、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所以我们的社会也就没有了体现为意识形态的民众主流意识。致使权力观念、“官”的观念、身份观念、金钱观念、享乐观念、不劳而获的观念、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甚至“法轮大法”等等这些杂乱无章的思想观念构成了我们社会的起实际作用的意识形态(可参见本人的《“法轮功”问题什么了什么?》等文书稿。)进而构成了意识形态危机。

 

结果,导致信誉和信用危机。现代经济可以说是一种建立在法的关系和诚信关系基础之上的信誉经济、信用经济(可参见本人的《建立全新的投资模式》《人事体制与人事体制原则》等文书稿)。这种信誉经济、信用经济体现于国家、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信用关系之中,体现于社会组织之间的信用关系之中,体现于社会组织与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之中,体现于人与自己的信用关系之中。正是在这种信用关系中,人们通过相互提供服务而共同获利共同发展的。然而,正是由于存在着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文化危机、社会危机,使我们的社会经济不仅无法形成信用经济、信誉经济,而且还有所倒退。中国历史中表现的商业关系中的诚信仁义、儒商风度,以及民间表现的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的习俗,都被糟蹋的惨不忍赌。

 

结果,导致社会危机。社会危机首先大量地表现为经济性的腐败(包括各种不正之风),而后表现为日益显露的政治腐败(如,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争权夺利,迫害政敌,破坏选举,破坏民主,等等。)

社会危机还表现在由于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积累反映出的人的权利、利益、人格、尊严、人身、生命的被侵犯、被伤害、被损害的随意性和广泛性上,表现在日益激化的阶层和人的个体之间的矛盾冲突方面。

 

结果,导致信任危机。由于社会权力结构的不合理,致使无限权力、权力无限、个人集权、家长制在各种社会组织(包括各级国家和政府机构)中曼延和扩展(这种状况在“文化大革命”前主要体现在领袖身上。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体现在“中央文革小组”和“四人帮”身上)。这就造成了人的思维不是体现为符合时代精神的民主、科学、群体性、聚合性的思维方式,而是表现为支配关乎到社会和民众事务的思维是受制于个人思维的支配的,而个人的思维又是由个人的本能、好恶、私利支配的,表现为社会通行的是建立在这种思维基础上的一言堂、拍脑袋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竟至发展到了几乎可以在每一个权力者身上得到体现的程度(只要权力者们愿意)。正因为如此,一些权力者、一些处在中坚地位的“中坚力量”们所做出的决策和行为往往会损害到民众的权利和利益,甚至会直接和间接地伤害到民众的人格、尊严、人身、生命,再加上腐败者也往往出自于这些权力者和“中坚力量”之中,因而导致了信任危机。

 

上述危机又说明了什么呢?说明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观念意识的存在、人的思维方式的存在并没有因为人们不视社会科学为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而不存在,而不被创造。这些危机就是存在,就是被人创造出的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的观念意识的存在、人的思维方式的存在,而且是不合理的存在。难道那种不认为社会科学是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的观念和在这种观念作用下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事实上的不存在与这些“结果”“危机”没有必然的关系吗?(所谓事实上的不存在是指,对这些科学的研究不存在;对这些科学研究的不自由;对这些科学进行研究的成果不能成为公知;不把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作为公民教育的施教内容;不是把公民和未来公民的科学(综合意义的科学)素养和科学(综合意义的科学)素质、科学(综合意义的科学)观念作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教育的目的(也就是说,我们社会中所进行的针对少数人的有限的、专业性的、工具性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都不是以培养人的科学素养、科学素质、科学精神、科学观念为目的的。那就更不要说对一般民众的教育了。);不是以不断创新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成果对公民实施教育。)

 

这实际上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与社会和人的进步、文明、升华有无必然的关系是一样的问题。如果说,社会因为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存在,就必然有合理的社会存在、有人的合理的存在、有人的合理和健康的观念意识的存在、有人的理性和民主的思维方式存在、有人的合理性创造行为存在,就能够体现社会和人的进步、文明、升华。那么,前述的那些“结果”和“危机”的存在,不正说明社会中因为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真正存在,所以创造出的存在就必然是不合理的社会存在、是人的不合理存在、是人的不合理的观念意识的存在、是人的不合理的思维方式的存在吗?不就会使社会的发展表现为是停滞意义的、甚至是倒退和落后意义的发展吗?

 

如果我们承认社会的进步、文明、升华意义上的发展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必然的关系的话,那么也就无法否认社会的停滞、倒退、落后、愚昧、不文明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不存在和不发展同样有着必然的关系。否则就不符合逻辑。因为,我们决不能认为,我们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是存在的和发展的,但也创造出了前述的那些“结果”和“危机”。或者认为,正是由于我们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是存在的和发展的,才创造出了那些“结果”和“危机”。

 

当然,人们也可以认为:我们的社会根本不存在前述的那些“结果”和“危机”,所以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存不存在、有没有必要存在、发展与不发展都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另一回事了。对此,我们也将无话可说了。

 

其实,前述的那些“结果”和“危机”的背后,都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中的无数个要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第六章  科学与反思

 

中华民族是有着优秀思维能力的。但是,为什么在近现代历史中,不仅没能使自然科学得到发展,反而使自然科学被摧毁了呢?就现实来说,为什么我们的社会那么强调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甚至把科学技术看作是唯一的科学,可我们社会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仍然局限于买和仿效意义的发展,而不能表现为是发现性和创新意义的发展呢?为什么有着优秀思维能力的科技人员却宁愿坐吃科研经费呢?这是因为我们所创造的科研体制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是因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在无形中推动人去争权力、争做官、争地位、争身份(如职称)的人事体制的存在;是因为我们保留或创造了一种不是按照人的能力的价值、不是按照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发挥能力的大小、不是按照人所创造出的财富的价值,而是依据人的地位、权力、身份进行分配的分配体制的存在。正是在这种人事体制和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一个人发挥了多大的能力、发挥出的能力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创造出的财富具有多大的价值对一个人的分配并没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分配关系中起实际作用的是人所具有的权力、地位、身份,是是否能够把权力、地位、身份转化为分配的手段。就是在这样的分配体制和分配机制的作用下,创造的是不愿发挥能力和不必要发挥能力的人的存在,创造的是极力谋求权力、地位、身份的人的存在。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中的一些人一旦换了环境,也就能够充分地体现出中华民族的优秀思维能力。这是因为那样的环境是另外一种科研体制、分配体制和能够自由发挥能力的社会存在。

 

为什么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竟然会有几百万人走进邪教,会有更多的人去返依迷信,借助邪教和迷信去摧残自己,去残害他人,去把自己的存在、命运、希望交付给他人或非人的它?就是因为没有人文科学来告诉人们关于人是什么、人的价值是什么、人的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人为什么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存在、人为什么需要自己去创造自己的创造、人应该怎样去存在自己的存在这样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对于一个具有公正、正义、自由、民主、平等、文明的社会来说,一个人是不应该惧怕另一个人的(这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所说的。大意如此。)但人应该有尊畏,也就是对法的敬畏。但是对国人来说,人们是怕官的人,是怕权力的人,是怕势力的人,是怕“关系”的人。人们怕很多很多,但却惟独不怕法。人们敢于无视法律,敢于打砸闹法庭,敢于在法庭上将他人致伤致死,敢于对法院的判决置若罔闻。由此,人们更是敢于肆意地侵犯和伤害他人的权利、利益、人格、尊严、人身、生命,敢于以贪污、受贿、欺诈、抢劫、盗窃的手段获取财富,敢于规模化地买卖妇女儿童,腐败者们更是敢于冒着杀头的危险像割韭菜一样地一批一批地走向腐败,在这之后都与法的体制不健全、法的教育的长期欠缺、法的缺乏权威、执法不公、司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官任命制度不合理这些原因相关,甚至与板块式的政体、权大于法、官凌驾于法的原因相关。而这些都涉及到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中的要素。

 

医德医风已经成为了我们社会中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由不良医德医风造成的对人的痛苦和生命的冷漠、对人的权利和利益的侵犯、对人的人身和生命的伤害已经使社会和公众无法忍受。而这些问题恰恰是人道主义问题。而医药这个行业、医护这一职业又是最能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行业和职业。可又为什么正是这一行业和职业会如此严重地与人道主义精神背道而驰呢?显然,这与无数个诸如社会中没有人道主义概念、医学教育缺乏人文教育、医药行业没有职业道德规范、没有合理的医疗事故评价体制、没有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没有能够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合理的分配体制、没有合理的卫生保健体制、没有合理的药品购销体制……这些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中的要素相关。

 

实际上,没有以培养人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养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教育,绝不仅仅体现在医学教育中。而是长期地存在于我们社会中的所有高度教育中,那就更不要说一般的中小学教育了。所以,那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有了权力和地位后,会逐渐表现出由于缺乏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素养的人格缺陷。所以,他们会很自然地承袭一言堂、拍脑袋、唯我独尊、个人说了算的思维方式;会显露出独断专行、玩弄权势的恶俗;会表露出没有平等意识的高高在上、不可一势的心态。这样,他们在决策上就会受制于凭感觉和好恶而不讲民主的思维方式的局限;在人际关系上就不会视自己与他人是一样的“人”,而把自己看作是在上的、具有特权的、在法之外的、不可“侵犯”的人;就会在行为上无视和侵犯他人的权利、束缚他人的合理自由,就会独断专行,随意决策。从而给公众和社会造成重大的危害和利益损失,以至于有些人由此走向了毁灭的道路。

 

因为同样的原因,很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在进入社会后,就充分地表现出在精神、素养、素质方面的欠缺。他们把自己的命运依附于国家、政府、单位这些它的身上,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父母的身上。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是去积极地为自己、为社会创造积极的财富,而是利用所学得的科学技术知识、利用自己所获得的权力-地位-职务获取非法利益。

 

我们不能再列举下去了,否则无法停笔。让我们再说一遍,在前述的那些“结果”“危机”的背后,在现实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合理现象、社会的不合理存在、人的不合理存在、各种不合理观念意识的背后,都与我们分析的这四个例子一样,与无数个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中的要素和因子有着密切的关系;都是不视社会科学为科学、不知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的观念的产物;都是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不发展,不被用于教育,使这三个分支科学起不到创造合理存在的背景条件下被创造出来的。

 

就此,我们可以就科学如何在创造存在中发生作用做一个总结。

 

1.科学必然作用于人类社会中的全部合理存在的创造。

 

2.四个分支科学在创造合理存在时,都有其独立的创造对象。

 

3.每一分支科学的创造存在作用的发挥,是在其他三个分支科学作用下体现的。

 

4.四个分支科学在创造合理存在时,是相互发生作用的。

 

5.四个分支科学自身的发展是在相互作用下发展的。

 

6.在任何合理存在和不合理存在的背后,都与四个分支科学,特别是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中的科学因子和科学要素密切相关。

 

7.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没有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存在,就不会有真正意义的科学的存在。科学就不会对合理存在的创造发挥作用,创造出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存在。对创造这些不合理存在发挥作用的,就是非科学的东西。

 

8.一个社会中的科学如果是不全面的、不是全面发展的,那么这个社会中的被创造的存在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这个社会能够创造出多少合理的存在,取决于这个社会中的科学的完善程度和发展程度。所以我说过:我们原本是不必要摸着石头过河的。而能够为过河架起一座桥梁的就是理论,就是在先的理论,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和科学的完善程度及发展程度(见本人1998626日的一封信)。

 

近期,江泽民主席提出了“三个代表”的思想。如果我们把“三个代表”的思想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与先进的生产力、与先进的文化、与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从文化的角度讲,自然科学(科学技术)首先是人们认识自然、认识物质的一门科学。但是,当人们通过对自然和物质的认识、认知,通过科学技术创造出新的物质和用于创造新的物质的技术时,这样的自然科学(科学技术)就成为了一种先进的文化。当人们将这些知识施教于人时,是在进行一种知识的教育。这种教育同样也就成为了一种文化。同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则是人们通过对社会、对人、对人的思维的认识过程中形成的知识。这些知识同样是一种文化。这些知识中的符合客观实际的、符合合理性原则的、符合科学性原则的知识不也是先进文化吗?当人们将这些知识施教与于人时,它们不也是先进的科学文化吗?当这方面的知识不断地被创造出、不断地被更新、不断地有益于社会和人的进步发展时,不也是进步的和先进的文化吗?一个社会中的进步的、先进的文化不正是通过这种全面的、发展的科学知识来体现的吗?(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文化仅仅局限于文学、艺术、音乐、体育这些范畴内。)

 

从生产力的角度讲,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诸要素中的要素之一。但科学技术毕竟是物质的要素。而人这一要素则是生产力中的第一要素。如果“人”这个生产力的第一因素通过社会科学存在的目的和作用,而得到充分的解放和获得充分的自由(亦可理解为人不被不合理的社会体制、人事体制、分配体制所束缚,不被人的不平等、人的权利的被侵犯所制约。);如果“人”这个生产力的第一要素通过人文科学存在的目的和作用,而具有时代的精神状态,具有全新的思想、观念、意识,能够去理性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能够去理性地体现自身的价值,能够使自身的创造能力得到充分地释放和发挥;如果“人”这个生产力的第一要素能够通过思维科学存在的目的和作用,而使所有的财富创造者、使所有的直接管理者都能够具备现代的、理性的、科学的思维方式,使所有的进行思想和知识创造的人们都能够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进步的知识文化,当这样的思维方式和文化通过人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时,这不也体现为是先进的生产力吗?

 

从人民的根本利益角度讲,当社会通过社会科学的作用,创造出了合理的社会存在,创造出了合理的人的社会性存在,使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权利、利益、人格、尊严、人身、生命不再受到普遍的单向和相互的伤害;当人们通过人文科学的作用,摆脱了那种保守的、愚昧的、迷信的、消极的、不文明的精神和行为状态;当人们通过思维科学的作用,而具备了时代的、理性的思维方式,使自己的行为能够受制于合理的和理性的意识的支配之下,特别是当直接管理者们具备科学的、民主的思维方式,不再做出错误的决策,不再滥用权力,不再腐败,不再搞不正之风,不再给人民群众以横、冷、腿、拖的态度,使创造财富的人们能够有一幅好心情,使人们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智慧,人们才能为自己、为社会创造出最多、最好、最新的财富,人民群众才能够获得精神的、物质的和文化的幸福。难道这些不是人民最根本、最大利益的体现吗?

 

关于利益问题,我想在这里做一点特别的说明。人的利益包括物质的和经济的利益,更应该包括精神的、权利的、存在状况的利益。试想,当人们的权利、人格、尊严、人身、生命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存在而轻易地遭到伤害和侵犯,当人们将自身的命运无奈地它或他人维护和创造时,当人们因为进入邪教而摧残自己和他人时,当人们返依迷信而把自己的命运托付鬼神并摧残自己和他人时,当人们在愚昧的状态中把自身当作生育的工具或者使自身像动物一样在自然的支配下生存时,当人们表现为不文明不理智而野蛮到为了不值一提的事、为一点蝇头小利而随意地置他人于死命时,当人们只想通过不劳而获而将自己送进监狱时,当……时,那些所有的相关的人们的处境和精神状态,难道不是人的比物质和经济损失更为重要、更有价值的利益上的损失吗?这种利益的损失难道不比物质的、经济的匮乏和贫穷更可怕更难以承受吗?看来,我们的关于利益的观念以应该改变一下了。)

 

其实,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与生产力的关系,与文化的关系,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所具有的内涵,要比我们所能够认识到的要广泛得多,要密切地得多,要深入得多。我们真的应该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来审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存在的价值、目的和作用了。应该审视我们的社会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认识和态度了。否则,我们前述那些“结果”和“危机”,就将继续存在下去,甚至回恶化下去。而这些“结果”与“危机”恰恰就是与先进的生产力、与进步的文化、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的。

 

后记

 

原本打算只写一万字左右的文稿,最终竟至写成了这样一本小书(稿)。这也算是一件好事吧。因为这本小书毕竟生命了什么是科学、科学的作用、科学的价值所在;说明了科学与存在的关系。当然也设计到了其他许多方面的问题。

 

不过,按照定义和思路来说,又似乎更应该写成一本大书(稿),那将更有助益人们正确地认识科学。然而,这是需要充足的时间、需要搜集更多的资料才能够完成的工作。这又是我所不能做到的。这不免有点令人遗憾。

 

这本小书(稿)是论证科学的,希望能够通过这本小书(稿)来改变人们对“科学”的狭隘观念,使人们对科学有一种新的看法,从而使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哲学)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观念上的氛围。进而有助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继而推动自然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当然,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存在和发展的更直接的目的和作用则是创造合理的社会存在、创造合理的人的社会性存在、创造人的个体的合理性存在、创造人的理性的合理的思维方式的存在。进而通过四个分支科学同步发展,来推动社会的全面地、稳健地、持续地发展、进步、文明和升华

 

能够使这本小书行文的直接原因,是人们对科学的偏见。我们都能够感受到,当今是一个科学的时代,是一个倡导科学的时代,是一个有关科学的言词充斥社会的时代,是一个科学观念至上的时代。这是令人鼓舞的、令人振奋的、令人激动的,也是令人充满希望的。

 

然而,在人们不承认社会科学是科学、不知道人文科学为何物、不以为思维科学有价值的社会状况下,而且这种对科学的认识实际上正在充分地作用于社会、充分地体现在社会教育中时,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人们所说的“科学观念”,其实质指得是“自然科学观念”。但这种观念决不是完整意义的科学观念,更不是真正的科学观念。这是在对科学不正确定义的情况下、对“科学价值”进行错误定位情况下形成的“科学观念”。这只能是一种错误的“科学观念”。这种错误的“科学观念”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这就又不免使人失望、使人担忧。

 

人们希望改变这种不科学的、错误的、且危险的“科学观念”。这里,我们既从科学自身的本质及其存在的价值、作用、目的出发来探求真正的、合理的、科学的“科学观念”。也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了错误的、危险的、不科学的“科学观念”。因此,我想,这本小书能够起到规正“科学观念”的作用,以适应这个科学的时代。如果这本小书(稿)不能起到这一作用,这是一种遗憾。但是,如果这本小书(稿)可以起到这一作用而没能起到这一作用,这又是一种遗憾。而这本小书没能起到这一作用的原因,如果仅仅是因为没能出版,则是更大的遗憾了。 完稿于晚22时。

 

 

 

 

 

 

 

 

 

 

 

 

    

 

 

 


推荐理由:

什么是科学?科学就是研究自然的学问,是发展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技术的学问。这已经成为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意识了。科学真的就是这样吗?本着自然科学是科学的道理,我在这里探讨了自然科学为什么是科学的四个根本性的理由。并根据这四个理由推导出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也是科学的结论。从而进一步得出了以下结论:科学是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大科学。将科学只视为是自然科学是一个错误的概念。以发展“科学技术”而排斥科学的其他范域的发展则是十分有害的。这应该是对当时那种无视和轻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即哲学)思潮的一种科学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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