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通知,现在全国范围内申报2016年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如项目获批,教育部将通过向内地大学提供项目补助的办法向香港高校师生提供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现我办在全校内征集项目,欢迎各单位及教师踊跃报名。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一、 项目背景
香港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是教育部为进一步推动两地教育交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2012年香港12所高校与内地17所高校代表在香港签署的《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的意向书》,中央政府自2013年起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香港高校师生到内地学习、实习、开展社会实践、服务和科研等活动,加强两地高校的合作。
二、项目执行主体
我校项目执行主体为各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香港执行主体为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12所香港院校,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香港岭南大学。
三、申报原则
双方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开展合作项目并申报资助,项目要体现“平等合作,互利共赢,长短结合,共同发展”的精神。
四、资助方式及内容
教育部通过向内地高校提供项目补助的办法向香港高校来内地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天(含)以上的学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主要指带队教师,师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提供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
资助项目可包括参加小学期课程(暑期)、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不包括体育竞赛,不包括教师来校讲学活动)。
项目资助安排如下表:
资助对象 项目时间 资助方式与内容
短期项目学生、教师 3天到3个月以内 包干形式,具体标准为550元/人/天。
长期项目学生、教师 3个月到1学年(含) 教学补助、免费住宿、生活费、交通补助
五、项目执行时间:2016全年
六、项目申请办法
各院系与香港高校就具体项目的内容和执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后,登录网上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我办统一向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送纸本申请材料。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登录项目申报系统网站(http://hk10000.fudan.edu.cn ),网上填报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确认书》原件扫描版,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初审。
2、报送材料:
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需下载、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报送我办,我办审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由项目负责人上传原件扫描版至网站,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提交电子及纸本材料至我办,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项目一览表》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原件
(3)《项目确认书》纸质版原件
请感兴趣的院系及教师于2015年10月10日前网上申报,提交初审,并将《学校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jiang@lzu.edu.cn。
联系人:蒋京兰
电话:8912854
邮箱:jljiang@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