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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无神论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收藏 分享 2015年06月19日 11:46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作者:杨俊峰 浏览:662 次 分享: 0 次

  摘要: 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而言具有独特而又不可替代的意义。首先,科学无神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出发点和基石,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次,科学无神论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不容忽视。最后,无神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倾向,我们今天要弘扬传统文化,就必须重视其无神论倾向性。

  关键词: 科学无神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建设;传统文化

  科学无神论思想是人类社会文明与思考的结晶,也是推动文化与科学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决议,十八大提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文化建设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而言具有独特而又不可替代的意义,值得深入研究。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各类文化思潮风起云涌,“国学热”、“宗教热”等令人目不暇接。这既反映了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不断增长,同时文化热中的各种思潮也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令人心忧。在占卜、巫术等迷信现象改头换面,打着“文化”的幌子死灰复燃之际,科学无神论思想在社会上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其宣传与教育反而有日益退出思想文化舞台的趋势。各类宗教有神论思潮假借提升道德、重建信仰的理由,不断加强和扩大传播的力度与范围,宗教信仰者的人数在近年来急剧攀升。与之相反,作为人类理性智慧结晶的的科学无神论思想,却被认为无法解决终极关怀问题,难以为道德与信仰提供合理的根基,因而为很多人所冷落和鄙弃。在学术界,宗教有神论思潮更是以“文化神学”为名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大有侵占学术机构乃至大学讲坛之势。在这种情况下,从学术研究层面探讨科学无神论的文化意义与理想价值,辨析其与各类迷信及有神论思潮的优劣得失,重新确立其在文化发展中的地位与现实生活中的作用,便显得尤为迫切,亟待进行。

  一、科学无神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前提。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十二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科学无神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出发点和基石,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加强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科学无神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哲学基础。众所周知,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于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不断改造社会现实的实践,而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完成这种历史使命,就是根源于注重现实实践、而不寄希望于鬼神与救世主的无神论世界观。我们今天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就必须让人们树立科学意识与实践意识。只有在现实工作中努力奋斗、真抓实干,不断改造和完善社会现实,才能让我们的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让我们的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让我们的人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建立于无神论世界观的基础之上。如果沉迷于对天堂与来世的幻想,寄希望于鬼神的拯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其次,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总的来说,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科学无神论的宣传与教育有助于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塑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人们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从而使其逐渐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发挥移风易俗的重要社会作用。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十二字中,科学无神论与文明、自由的关系尤为密切。文明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在文明的诸要素中,科学技术占有突出地位,是推动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础性力量,而科学无神论与现代科学之间又具有天然的联系。从历史上看,科学无神论既是近现代科学发展的重要成果,同时又极大地促进了科学技术与人类思想的发展进步。当人们不再满足于上帝的安排与支配,转而以自身的知识与能力去探求客观世界的规律之时,科学便从宗教的束缚之下解脱出来,获得长足的发展。现代科学产生于无神论思潮的兴起。如果没有以人文主义为根本特色的文艺复兴运动,人类仍将处于中世纪黑暗的宗教愚昧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近现代自然科学;如果没有包括自然神论与泛神论在内的近代无神论思潮兴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也不可能在欧洲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无神论使人们摆脱各种宗教的禁忌与束缚,大胆地探求自然与社会的客观规律,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思想前提。可以说,科学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是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的社会风气的必要条件。

  科学无神论同样是实现人类自由的前提与保障。从宏观意义上说,科学无神论对现代科学发展的促进,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与社会的能力,推动了人类自由发展的进程。从个人意义上说,自由意味着在不损害别人自由的前提下,自主地决定和支配自身的行为方式与所有物。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是近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科学无神论密不可分。只有在摆脱了对神灵的敬畏与崇拜的情况下,人才意识到了自身的尊严、价值与权利,才真正产生了争取自由的观念。现代国家一般都奉行政教分离的理念,将宗教信仰看作个人的私事,强调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也是科学无神论精神的推动与促进的结果。只有在科学无神论的基础上,才能摆脱宗教神权的束缚,平等地看待一切宗教,从而允许人们自由地选择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信仰这种宗教还是信仰那种宗教。

  二、科学无神论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加速转型,各类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道德意识的堕落导致的唯利是图之风,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从毒奶粉、地沟油,到假药假酒,再到豆腐渣工程、贪官巨蠹,种种无良事件都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构成了直接威胁。“道德血液”的贫乏,显示了精神信念的缺失。针对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道德水平缺失的问题,很多人鼓吹用宗教道德进行填充与弥补,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只有加强科学无神论的宣传与教育,在科学无神论的基础之上,才能真正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尽管宗教有神论通过神灵信仰、鬼神威吓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但宗教道德并不等同于世俗道德,宗教宣扬的善也并不一定符合世俗社会标准。众所周知,宗教道德首先面对的是人神关系,以对神的崇拜与服从的形式出现。日常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始终服从于神灵信仰的需要。当神灵信仰的要求与世俗行为规范一致时,宗教的确可以强化对行为规范的自觉,从而似乎起到了促进道德水平的作用。但宗教行为规范必然以神灵信仰为前提与基础,与世俗道德从来就不完全一致,并且会凌驾和超越于世俗道德之上,肆无忌惮地违背和破坏世俗道德标准。特别是在排他性较强的一神教中,对于不同宗教与信仰者甚至为采取非常极端的灭绝行为。历史上宗教冲突的血腥与残酷为我们提供了极为显著的例证,甚至在现代世界,不同宗教间的冲突仍不鲜见。如果单纯从特定宗教的角度出发,某些极端的行为可能并不违背其教义,甚至是受到鼓励和赞扬的。可以说,宗教可以起到控制人们行为的作用,但这种控制却并不总是积极和正面的。看不到宗教对世俗道德的破坏作用,只强调宗教道德的优越性,无疑非常地片面与盲目。

  同时,宗教道德基于信仰甚至迷信,并不是一种理性的道德意识,缺乏科学理性的判断与调节,容易导致极端与愚昧。宗教道德往往是一种较为低级的他律道德。宗教信仰者对某些道德行为规范的遵守和践行,一般出于对神灵的敬畏和对彼岸世界的期冀,而并非真正产生于本心的自主选择与权衡。从义务论的角度看,他律道德由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自愿,甚至不能被称为道德行为。因为宗教道德的出发点与依据都是非理性的神灵信仰,在面对现实世界纷繁复杂的社会状况时往往并不能审时度势地作出地权衡、抉择与取舍,从而陷入僵化和极端。例如,基督教所宣扬的羔羊式的“爱”与“忍让”精神,曾长期被封建统治者所利用,成为愚弄被统治阶级、维持其专制统治的得心应手工具。对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而言,决不能依靠这种非理性的道德观,而必须诉诸于科学无神论基础之上的、理性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

  通过无神论宣传,使人们摆脱对来世的空想与对鬼神的畏惧,从而更加重视和珍惜现实生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历史上真正的无神论者都是道德品质高尚的人,这充分证明,道德建设完全不必依赖于鬼神信仰。事实上,只有在无神论基础之上的道德建设才是坚实和可靠的,才能真正有利于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无神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倾向。

  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习近平同志指出: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 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明显的人文主义特征。尽管我们不能说传统文化就是无神论,但传统文化的确具有无神论的倾向,表现出一种不断向无神论发展与趋近的特征。正确认知和把握传统文化的这一特征,有助于推进我们当前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宣传与教育工作。

  众所周知,以儒学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其基本倾向之一就是重人远神,具有鲜明的人文主义特色。早在春秋早期,重人远神的观念已得到当时一些先进思想家的认同,提出了“天道远,人道迩”、“夫民,神之主也”等观点。儒家思想自孔子始在神灵存在问题即持一种不可知论的立场。从《论语》的记载来看,孔子“不语怪力乱神”

  ,教导学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他拒绝对神灵存在问题表态,而主张对待祭祀的对象采取“如在” 的态度。所谓“如在”,即要求祭祀者将祭祀对象——鬼神当作是存在的,至于事实上存在与否则不作回答。这种态度实际说明,在孔子的思想中神灵存在与否并不重要,是一个完全没必要去刻意关注和探求的问题。他虽然没有对神灵存在问题做过细致的理论思辨和明确否定,但对神灵的回避和漠视则是一贯的。在某种程度上,孔子甚至认为注重鬼神会妨碍其儒学理想的实现,因而主张应有意地远离鬼神之事。

  这种自觉回避鬼神问题的明确姿态,显然已经超越了不可知论,朝严格意义上的无神论又迈进了一步。

  祭祀本来是一种向神灵祈福的仪式。儒家重祭祀,但儒家所强调祭祀与其说是祈福,不如说更是出于道德关怀。首先,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价值,孝则是为仁之本,而祭祀则是孝的内在要求。孔子所理解的孝包括三方面:“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贯彻仁孝的原则,就必须注重祭祀。因此,孔子才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祭祀礼仪都以仁为精神实质,是仁的外在体现。其次,祭祀是道德教化的手段。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就是说要通过注重祭祀,教化民众。“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祭祀所体现出的是浓厚的亲情,以此熏陶和影响民众的品德和行为,使之归于淳厚。另外,孔子明确反对向神灵祈福的行为。据载,子路在孔子患重病事曾主张向神灵祈祷,而孔子以“丘之祷久矣”而予以拒绝。在这里,他所谓的“祷”是指自己的道德实践。“丘之祷久矣”,言下之意,实际上是主张以道德实践取代祭祀祈福的行为。孔子赋予祭祀活动较为彻底的道德性理解,弱化消解了其原有的祈福意蕴,祭祀对象的存在意义在这里自然也就变得无关轻重了。在这个意义上,他也才得以严格强调祭祀的等级性。“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祭祀活动必须遵循道德原则,也仅仅因此而才具有意义。

  可以说,儒学思想主张并不求助于神灵为其提供合法性,就此而言客观上已然具有了无神论的品格。从此之后,重人远神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即便是本来主张出世的宗教,如佛教、道教,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具有了入世性特色。

  当然,传统文化也不是铁板一块,也是良莠混杂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也使其附着了不少迷信糟粕。占卜、算命、风水等神秘文化历来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但也历来处于边缘地位。《周易》本是占卜之书,但孔子并不注重其占卜作用,而特别强调其中的义理。作为儒家经典的《周易》是哲理之书,而不再是占卜之书。后世治《周易》者分化为义理与象数两派,后者逐渐从儒家中分离出来,成为术数之学。术数之学历来被儒家认为是“小道”,而不屑于谈论。从事星象占卜之类术数的人,也往往被认为不务正业。司马迁就曾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由此可见一斑。我们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就必须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收其主流的人文主义精神,摒弃风水、算命、求神拜佛等封建迷信因素。

  参考书目:

  1、 牙含章、王友三主编:《中国无神论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1。

  2、 吕大吉:《西方宗教学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4。

  ( 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科学无神论与当代文化建设》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