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
一、请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本表适用于 “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课题类别的申请。
三、本表报送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封面左上方框申请人不用填写。其他栏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不能留空白。申请者签章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封面请勿用塑料封皮或其它装饰。
五、本表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必须填写,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单独装订。
六、请按“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若有问题,请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七、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62003471 (010)62003307
(010)62003308 (010)62003304
传真电话:(010)62003859
电子信箱:jks.qgb@nies.net.cn
网 址: http://onsgep.moe.edu.cn(教育部)
http:// www.nies.net.cn/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http://www.npopss-cn.gov.cn单列学科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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